審計執法服務功能審計執法服務功能是指無論是審計經濟監督職能,還是經濟鑑證、評價職能,最終都落腳於審計的服務功能。也就是說審計的整個過程,始終寓服務於監督之中,特別是政府審計,肩負著保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為市場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保駕護航的使命。
審計如何提高執法水平、加強監督能力,如何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形勢、服務市場經濟建設,如何提升審計價值、擴大執法效能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審計為政府巨觀決策服務。2.審計為被審計單位服務。3.通過財政審計,為促進規範財務收支,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服務。4.通過發揮審計的鑑證職能,對國家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為提高投資效益服務。5.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為鑑定經濟責任和評價、選拔幹部服務。6.通過查處大要案,反貪反腐,打擊和遏制違法違紀行為,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