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通感亦稱“感覺挪移”、“感覺他涉”。審美中藉助當前對象直接刺激引起的單一感覺轉移或複合為另一些感覺形成整體感受的心理現象。審美心理形式之一。由中國錢鐘書在《通感》一文中提出。在一定條件下,視、聽、嗅、味、觸諸覺之間都可相互轉移。在審美中最常見的是視聽通感,如“紅杏枝頭春意鬧”中的“鬧”,是由視覺形象轉移為聽覺形象,並與視覺形象複合,“餘音繞樑,三日不絕”中的“繞樑”,是由聽覺形象轉移為視覺形象,又保留了聽覺形象。
視、聽與觸、嗅、味諸覺之間也可互通。通感的客觀基礎是當前感知的事物與以往感知過的事物在性質、形態上具有相似性、共通性;生理基礎是大腦皮層各區域之間原有的橫向神經通道和內在聯繫在經驗中的溝通;心理基礎是人在生活實踐、審美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和貯存的信息在當前事物審美特質的刺激下,既引起同一感受器和大腦相關區域的興奮,又引起其他感受器和大腦其他區域的興奮。通感引起的其他感覺具有幻覺性、非實在性,但這種幻覺以以往的直覺經驗為基礎,有著直覺的、現實的內容,是幻覺性與直覺性、非實在性與現實性的統一。它在形式上表現為感覺的挪移、溝通,與心理學中的“聯覺”相似,具有感性的特徵,但實質上是藉助聯想、想像而產生的綜合性的感受,是人在審美中創造性的發揮,具有理性的因素,是感性與理性的統一。通感可以超出對審美對象的單一感覺、感知,形成綜合性、整體性的感受,豐富、強化美感;可以提高美的創造力,尤其是提高藝術的表現力、感染力。由對一種藝術的感受激起對其他門類藝術特徵的聯想、旁通,或由生活現實引起對藝術的聯想,稱為藝術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