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態度說

審美態度說(theory of aesthetic attitude)美學理論之一。強調人們從事藝術審美活動、面對審美對象時持有非功利的心理和態度。認為在審美活動中存在著一種不同於理智的、道德的、日常生活實踐的態度,即審美態度:審美主體的審美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審美對象,審美對象的審美特質能不能為審美主體發現和欣賞,取決於審美主體採取的態度;審美態度是一種“超越性”的態度。最早用態度”一詞說明審美心理狀態的是英國的夏夫茲博里。後德國康德、叔本華等人又對審美態度作了詳細的敘述。

康德系統闡述了審美無功利的思想,指出審美態度區別於非審美態度,並提出使對象成為審美對象的決定性條件,是西方審美態度說的集大成者。叔本華的審美靜觀說說明了審美態度不同於觀看事物的普通方式,而是一種從意志和欲望的束縛中獲得暫時解脫的審美方式,是對自我和實際功利的超脫的審美觀照方式。布洛的”心理距離說”使審美態度說變得更完善和系統。後美國布洛克提出以審美態度來界定藝術品。認為一物品之所以成為一件藝術品,主要取決於人的審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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