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分類管理研究》是2016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江必新。
基本介紹
- 書名: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分類管理研究
- 作者:江必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9月
- 頁數:388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7747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是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確定的中央在司法領域改革的重大舉措,表明了中央全面推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堅定決心。其基本目標在於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審判工作規律、體現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職業特點要求和分類科學、結構合理、職責明晰、管理規範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進而以改革為支撐,逐步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相適應、與司法規律相契合的現代法院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模式,使法院人力資源的開發和運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本書緊緊圍繞上述改革目標,聚焦於審判人員的職能配置與分類管理,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藉助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方法,著力開展精細化的理論和套用研究,以創新法院審判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在探究理論支撐、建構理論指導體系的基礎上,從“事”與“人”相結合的角度,合理界定法院之“事”與“人”,以及“事”與“人”、“人”與“人”之間的內在關係,認真探究“事”與“人”相結合的理想模式,力推審判人員管理向精細化管理、司法化管理、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轉變,進而提出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體制相適應的、具有可操作性和現實可行性的審判人員職能配置和分類管理模式。本書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背景下,回應與之契合的司法體制與工作機制不斷改革和完善的現實需求,遵循審判工作運行的基本規律和要求,借鑑域外國家的有益經驗,藉助現代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根據我國國情和法院實際,建立指導審判人員職能配置和分類管理的理論體系,探索審判人員職能配置和分類管理的理想模式,構建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體制相適應的法院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機制。
作者簡介
江必新,湖北枝江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中南大學教授等職務。榮獲第二屆中國十大青年法學家、首屆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等稱號。出版“十八大與法治國家建設”叢書、“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叢書、《國家治理現代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大問題研究》《法治與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建議》之法治研讀》《行政法制的基本類型——行政與法的關係發展史》《中國法文化的淵源與流變》《行政訴訟問題研究》《民事訴訟的制度邏輯與理性構建》等專著五十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報刊發表文章二百餘篇。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研究”等多項重要課題。
圖書目錄
引 言 1
第一編 我國法院的“事”與“人”
第一章 我國法院的審判職能 3
一、 我國法院的審判職能 3
二、 我國各級法院的審判職權 6
三、 我國法院審判業務部門的職能 12
第二章 我國法院的審判人員 17
一、 我國法院隊伍的歷史演變 17
二、 各類審判人員隊伍的形成與發展 21
三、 審判人員的任職條件 28
第三章 我國審判人員的事務及分工模式 31
一、 我國審判人員的事務 31
二、 審判事務分工的模式 46
三、 影響審判事務分工模式選擇的因素 48
四、 我國審判事務的分工模式 52
第二編 我國法院的“人”“事”匹配與管理
第一章 科學匹配法院“人”和“事” 57
一、 科學匹配法院“人”和“事”的必要性 57
二、 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管理的基本原則 63
三、 影響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管理的各種因素 64
第二章 我國審判人員的職能配置及存在的問題 69
一、 法官的職能配置 69
二、 法官助理、書記員等輔助人員的職能配置 72
三、 其他工作人員的職能配置 75
四、 我國審判人員職能配置存在的主要問題 76
第三章 我國審判人員的管理模式及存在的問題 81
一、 審判人員管理的單一化模式 81
二、 審判人員管理的行政化模式 83
三、 審判人員管理的地方化模式 85
四、 審判人員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86
第三編 域外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管理模式考察
第一章 域外法院管理模式考察 107
一、 行政型法院管理模式 108
二、 司法委員會型法院管理模式 116
三、 司法自治型法院管理模式 121
四、 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 135
第二章 域外法院審判事務分工模式考察 140
一、 美國法院系統的事務分工 140
二、 德國法院系統事務分工 146
三、 日本法院系統的事務分工 149
第三章 域外法院審判人員分類管理考察 151
一、 普通法系國家 151
二、 大陸法系國家159
第四章 域外考察的幾點啟示 171
一、 司法外部管理與內部管理宜相分離以去行政化 171
二、 細化審判事務分工有助於對審判人員實行精細化管理 173
三、 高度重視法官培訓以搭建理論與經驗交流平台 176
第四編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探索與實踐
第一章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現實背景 181
一、 法官職業化改革的提出及背景 181
二、 法官職業化實現的前提或路徑——審判人員的分類管理 185
三、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漸進發展 187
第二章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法與基本模式 190
一、 對J省C市中級法院、S省D市中級法院改革試點模式的考察 192
二、 對B市F區“3N1+1N1”的大合議庭審判機制的考察 194
三、 對S市H區法院“3+1+1”和“1+1+1”改革試點模式的考察 197
四、 對J省K市、C市Z區、S工業園區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模式的考察 198
五、 對G省F市中院、S市F區、Y區、Y縣法院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模式的考察 201
六、對G省S市、G市中級法院以及S市B區法院新一輪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的考察208
七、 對S省高級法院法官員額制改革試點的考察 216
八、 對J省J市法院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模式的考察 217
第三章 個案分析—— H 省L 市法院試點的模式和經驗 220
一、 L市法院推行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的基本背景 221
二、 L市法院新審判模式的構建與初期運行效果 223
三、 L市法院改革試點的後續發展與經驗 232
第四章 試點的正面啟示與基本經驗 235
一、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有利於大幅度提高法官的整體素質 235
二、 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有利於實現法官職業化 236
三、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 237
第五編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頂層設計與實施構想
第一章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頂層設計 245
一、 新一輪審判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的現實背景 245
二、 新一輪司法改革對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提出的總體要求 248
三、 頂層設計的基本內容:人員的基本類別、職能配置與員額比例 250
四、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本任務 255
五、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組織實施與責任主體 257
第二章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立場、策略與路線圖 260
一、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本立場 260
二、 新一輪司法改革背景下推進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有利條件 264
三、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本策略 266
四、 深化審判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路線圖 269
第三章 審判人員存量與減量改革的基本內容與步驟 275
一、 初步確定審判工作各類人員類別以及職責 275
二、 按比例確定各類人員員額 276
三、 確定納入法官職務序列管理的人選——現有法官的甄別、遴選 277
四、 對納入法官職務序列管理的法官進行職務套改 279
五、 非職務序列法官的分流 282
六、 確定納入審判輔助人員職務序列的人選 282
七、 初步實現各類人員序列化管理 283
八、 出台相關配套政策 284
九、 過渡問題的解決 285
第四章 契合審判人員分類管理要求的制度配套與創新 287
一、 構建契合省級統管要求的審判人員分類定編制度 288
二、 完善審判人員分類招募機制 295
三、 創新審判人員績效管理體系 302
四、 改革審判人員薪酬管理機制 306
五、 健全審判人力資源開發機制 310
六、 設定審判人員再配置和退出機制 314
第六編 審判人員職能配置與管理的理想模式
第一章 為什麼要轉向職位管理 321
一、 職位管理是構建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礎 321
二、 職位管理是審判人力資源管理的理想歸宿 323
三、 職位管理的基礎——職位劃分 325
四、 進一步細化法院職位劃分的前提或假定 330
第二章 人民法院審判職位設定的理想模式 337
一、 法官職位設定與調整 337
二、 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設定與調整 345
三、 司法行政人員職位設定與調整 350
第三章 人民法院審判職位層次設定的理想模式 356
一、 法官序列職位分層 356
二、 審判輔助人員序列職位分層 362
結 語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