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後,我縣按照泰安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套制度,認真宣傳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加快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和工作機構
《條例》頒布後,縣政府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和縣委常委、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監察、組織、
人事、法制、財政、物價、
保密、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鄉鎮、縣直各部門也都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成立或指定相應機構和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初步建立起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