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房產局

寧遠縣房產局

寧遠縣房產局,加掛寧遠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是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現在職幹部職工144人,退休11人。全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和10個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遠縣房產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寧遠縣
  • 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職責

職能調整

(一)增加研究擬定全縣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職能。
(二)增加城市房屋拆遷單位四級資質審批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房產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住宅及房地產業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住宅和房地產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相關 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和行業發展規劃。
(二)參加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住宅建設規劃、計畫和開發經營,組織實施住房供應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政策。
(三)負責全縣城鎮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和房屋產籍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建設審批和落實房產政策;負責房產糾紛的調處、仲裁和行政複議;負責房屋面積測量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房產測量及房屋面積計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房產市場管理,規範和培育房產市場。負責房產轉讓、抵押、租賃、典當、置換、擔保等交易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審核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
(五)負責縣域區城內房屋拆遷,核發拆遷許可證:負責全縣拆遷單位的資質審查,核發資質等級證書;負責縣城房屋拆除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拆遷房屋中的安置與補償工作;負責城鎮房屋拆遷貨幣安置的監督管理,協調和裁決拆遷糾紛。
(六)負責全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房屋維修養護;承擔房屋的安全鑑定、危房普查,編制危舊房屋改造計畫;負責縣城規劃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七)負責審核全縣白蟻防治單位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負責全縣白蟻防治和滅治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縣城鎮住房制度配套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維修和經營工作。
(十)負責全縣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工作;定期制定和公布各種類別房屋的重置價格;負責房地產課稅評估和政府職能性、公益性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負責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資質管理。
(十一)負責城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和個人從業資格認定以及住宅小區物業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縣城規劃區及鄉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十二)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等有關工作,負責擬定幹部職工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房產局設4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修訂全縣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文秘、文電、督查督辦、綜合調研、後勤、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政工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政裁決、行政處罰、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產權產籍管理股
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的確權、登記、變更和發證的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建設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負責房屋產籍圖幅的修測、補測工作;負責房地產測量及房屋面積計算管理工作:負責房屋面積測量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危房普查工作;負責房產糾紛的調處;負責房屋的統計工作。
開發經營管理股
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參與土地部門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政劃撥和有償轉讓;負責全縣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有償轉讓的管理;歸口管理物業單位及其資質、個人資格的認定和公房售後服務;負責全縣房屋拆遷單位的審查和城市房屋拆遷單位四級資質的審批工作;指導舊城改造、住宅小區建設工作;
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和社會中低收入者的住宅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維修和經營工作;負責全縣白蟻防治和滅治工作。
擬定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鎮房改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房產局機關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員1名,正副股長(主任)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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