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寧洱縣寧洱鎮茶鄉路2號 
  • 性質: 地方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總體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及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建設事業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組織住建系統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貫徹執行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三)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管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貫徹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工作。
(四)承擔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安居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擬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監督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職責。組織實施建築業市場管理的監督執法;指導監督標準定額、造價管理、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貫徹執行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貫徹執行建築工程(含人防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
(八)承擔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指導農村民居抗震設防工作。
(九)貫徹執行城市建設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運營和應急管理;負責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綜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和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承擔規範村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的職責。貫徹執行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鄉(鎮)和村莊建設、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十一)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組織編制縣級城市戰時防空襲方案和人防工作專項規劃;指導結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負責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行業監督;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人民防空固定資產;負責人防工程綜合統計工作;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加強平時人防訓練演練,普及防空防災知識。
(十二)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職責。承擔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推進城市管理事權法律化、規範化的職責。
(十三)完成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楊金波局長:主持全局工作,重點抓好黨務、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
羅鳴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美麗縣城”建設、河(湖)長制、城市更新工作,聯繫縣國潤供水有限公司,重點抓好特色小鎮建設、“美麗縣城”建設、城市更新、綜治維穩信訪和上訪、項目包裝、重點項目建設等工作。
郭蘭平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局財務、縣城區道路及亮化改造工程建設管理、安全生產、建築業產值、綠色經濟指標、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城市報表報送工作;分管城市建設股、建築業管理和抗震防震股、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站,聯繫縣建築勘察設計室、縣監理公司、國建建築(寧洱)有限公司、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寧洱分公司;重點抓好建築安全與質量安全管理、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日常監管、建築行業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燃氣安全工作和工程設計工作。
葉剛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局黨支部日常工作、黨風廉政、局行業行風、意識形態工作、房地產業;分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股、村鎮建設股、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聯繫縣房地產開發公司;重點抓好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及管理、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房地產開發、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鄉鎮“一水兩污”、人居環境提升、鄉村振興、村鎮報表報送等工作。
李全明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及文書材料報送工作、營商環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城市綠化提升改造、創建國家級園林縣城、創建國家衛生縣城、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工作、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工作、掃黑除惡、環衛保潔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縣環衛站,聯繫縣水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縣生活垃圾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重點抓好掃黑除惡、城市綠化、環衛保潔、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營商環境等工作。
李丹妮副主任:協助局長工作,主持人防辦工作,聯繫工、青、婦、老幹部工作,分管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站;重點抓好創文工作、提案議案辦理工作。

內設機構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機要、會務、安全保密、綜治、政務公開、綜合協調、督察督辦、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投資計畫和部門預決算;組織實施行業項目庫管理、績效管理、內部控制和綜合統計工作;參與研究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財稅價格政策和融資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檢查、協調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系統收費工作;牽頭辦理信訪、聽證、行政複議、應訴與國家賠償、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改革和轉換經營機制的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股。貫徹執行房地產行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髮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貫徹執行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房屋租賃、房屋交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市場、住房制度改革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商品房預售、商品房預售資金、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及危房鑑定工作;指導監督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和抗震防震股。貫徹執行建築業的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貫徹執行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標準定額、造價管理、招標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建築業企業、建設監理、建設工程檢測等企業和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並對縣外、市外、省外、國外入縣從事建築活動的企業進行管理;貫徹執行規範房屋建築(含人防工程)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工作;指導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對外技術交流工作和新型建材的推廣運用與建築節能管理;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防震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抗震防災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國家房屋建築抗震防震技術地方規範、技術標準和標準圖集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農村居民抗震設防的技術標準;指導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和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負責房屋建築工程抗震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對既有房屋抗震性能鑑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指導震後房屋建築恢復重建工作。
(四)城市建設股。貫徹執行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行業政策;負責編制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及項目的儲備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城市節水及再生水利用工作;負責監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及處理、城市照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公用(城市供水、燃氣、城市公廁)和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運營安全及工程質量。
(五)村鎮建設股。貫徹執行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鄉(鎮)和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及環境治理(鄉鎮集鎮污水、垃圾和公廁建設,村莊垃圾治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負責農村居民通用圖的推廣,引導農村居民建築風貌特色建設。
(六)人防指揮通信宣傳股。組織編制人民防空的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人民防空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結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負責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編制縣級城市戰時防空襲方案;制定縣級戰時編制體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和人民防空民眾組織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加強平時人防訓練演練,普及防空防災知識;指導通信警報、信息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指導人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網路“五進”工作。承擔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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