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國土資源局

寧津縣國土資源局位於德州市寧津縣東環路南首,主要服務範圍是土地及資源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津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寧津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土地、礦產的行政訴訟;根據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縣人民政府委託,制訂與之相配套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執行國家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二)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和實施我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縣城區、鄉鎮(街道)轄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和招、拍、掛工作;指導、審核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方案、選址的論證工作;組織我縣礦產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
(三)承擔保護耕地的責任。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四)承擔準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的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等工作。
(五)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土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我縣在職責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以及鄉鎮(街道)用地管理辦法;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審核和上報工作。
(六)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監督檢查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七)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地質資料匯總儲存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以及減免審核;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八)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估工作,保護地質環境。
(九)管理、監督國家和地方財政撥給國土資源部門的土地變更調查費、地勘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專項經費和資金;負責土地出讓金的徵收和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管理。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縣基礎測繪、鄉(街道)鎮界限測繪、轄區內界限的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縣性的測繪項目;負責全縣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全縣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全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根據授權發布我縣重要的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縣測量標誌的保護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的人事以及黨務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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