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購買商品房貸款指南

寧波購買商品房貸款由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部受理

申請條件,申請資料,貸款額度、期限,貸款期限,貸款程式,申請主體,

申請條件

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購買商品房首付款,首套房不低於購房總款的20% ;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商品房不低於購房總款的30%;第二套房不低於購房總款的60%且貸款利率上浮10% ;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貸款所購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且該房地產開發企業須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6、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上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後,應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產權人(僅限於父母、子女)下列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二份複印件;
2、戶口簿(非本市戶口另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複印件;借款人與共有產權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
3、結婚證原件及二份複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離異的,另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4、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複印件;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6、《同意房產抵押及連帶還款保證的承諾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7、《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8、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所在地房管部門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9、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契約》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10、首付款收據原件及二份複印件;
11、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貸款額度、期限

在最高貸款額度及可貸額度以內,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
1、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戶。其中,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連續繳足滿2年且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到90萬元/戶;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連續繳足滿2年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到100萬元/戶。
2、可貸額度=繳存基數×40%× 12 個月×貸款(計算)期限。
(1)貸款額度測算時,借款人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30年的,可適當放寬貸款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同時須符合貸款期限的規定;
(2)借款人及參與計算貸款額度人員,應分別按各自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最後合併計算貸款額度;
(3)共同借款人(僅限於配偶、父母、子女)貸款額度測算時,貸款期限超過主借款人貸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貸款期限;低於主借款人貸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實際貸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區域以內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貸款額度測算時,可合併計算。
3、住房公積金貸款成數,購買商品房的,首套房不高於總房款的80% ;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高於總房款的70%;第二套房不高於房總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60%,共同借款人可以合併計算還款金額。

貸款期限

最長不超過 30年且不超過土地剩餘的國家規定使用年限;在規定的住房貸款期限內,貸款期限最長為借款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

貸款程式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攜帶所需資料通過承辦銀行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並填寫《貸款申請書》。對承辦銀行報送的借款人申請,公積金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決定,特殊情況,經公積金中心領導批准可延長5個工作日,並由承辦銀行告知借款人。
房屋所在地開始辦理預告抵押登記業務的,借款人應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承辦銀行收押抵押登記證明後發放貸款。

申請主體

適用於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符合貸款條件的繳存人;在大市範圍內(除海曙、江東、江北、鄞州、鎮海、北侖外)繳存住房公積金、市三區(海曙、江東、江北)購房且符合貸款條件的繳存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