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東區行政審批辦公室(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好為基層、為民眾服務工作。
(二)負責江東區行政服務中心運作的日常管理,制定江東區行政服務中心運作程式和規則。
(三)組織各視窗按職能要求開展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共同審辦重大事項,檢查聯辦件的落實情況和聯審會議決定執行情況,做好各視窗單位之間的業務銜接。
(四)督促視窗及視窗單位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編髮“督查通知書”和“督查通報”。
(五)負責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會同“96178廉政投訴中心”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年度評議,提出獎懲意見。
(六)對有關審批事項實行綜合代理服務,為江東區行政服務中心正常運轉提供後勤保障。
(七)決定需要提交區行政審批領導小組討論的事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寧波江東區行政審批辦公室
- 總部地點:寧波江東區
- 經營範圍:行政審批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