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鄞州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波市鄞州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波市鄞州區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鄞州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 隸屬: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督促金融機構執行和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各項決議、決定、政策和工作部署。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研究分析金融發展問題和本區金融運行情況,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工作。推動地方金融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建設。
(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寧波證監局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落實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責任。搭建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溝通合作平台,加強與在鄞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繫。組織協調金融機構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保障,負責金融服務保障情況的考核評價。指導和協調各鎮(街道)開展金融工作。
(三)指導和推進地方法人金融組織改革發展,推動本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設立、改制、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對地方國有控股和參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管理。
(四)推動全區金融產業發展,協調和推進各項金融戰略、金融項目和金融集聚區建設,推動全區區域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推動金融科技運用。負責開展金融招商,推進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直接融資發展。協調和推動企業股改上市、場外市場掛牌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協調做好全區上市公司穩定發展工作。協調和推動地方證券期貨業的改革發展。
(六)負責牽頭建設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核心區及保險科技產業園,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
(七)負責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協助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
(八)負責新興金融業的規範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及鎮(街道)對本轄區內交易場所實施監管,負責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引導全區民間融資。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協助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九)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組織的風險防範處置。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建立健全全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全區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制。
(十)牽頭負責全區金融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引進金融人才政策,參與指導全區金融管理人才培訓和對外交流工作,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
(十一)負責牽頭建設四明金融小鎮,承擔四明金融小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區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地方與國家金融監管體系銜接,按照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監管規則,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強化地方金融風險防範處置。

內設機構

(一)綜合服務科。綜合協調和督查辦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辦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辦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檔案、宣傳、對外聯絡、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以及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及考評。承擔全區金融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引進各類金融人才政策,參與指導全區金融管理人才培訓和對外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開展金融數據統計、運行監測、分析研判。
(二)銀行工作科(掛地方金融科牌子)。協調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保障。牽頭推動全區銀行業地方法人機構、總部型機構、中後台中心的設立、改制和發展。承擔在鄞銀行業分支機構的聯繫和服務工作。配合監管部門對銀行業機構進行監管。牽頭實施地方政府對銀行業機構的考核評價工作。配合防範和處置地方銀行業機構風險以及企業資金鍊風險。承擔政府性轉貸應急基金運行指導和監管工作。承擔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工作,配合推動金融信用環境建設。協調非法集資案件處置工作。協助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承擔機關信訪工作。承擔新興金融業領域風險監測和非法金融活動預警工作,牽頭負責地方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日常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引導民間融資行業的規範發展。
(三)保險創新科。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區保險機構進行監管。負責牽頭建設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核心區及保險科技產業園,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負責擬訂推動全區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全區保險業機構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險服務保障,並承擔相關考核評價工作。牽頭推動保險法人機構、功能性總部機構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引進、設立和發展。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保險機構和市場風險。承擔在鄞保險分支機構的聯繫和服務工作。
(四)資本市場科。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直接融資發展。協調和推動企業股改上市、場外市場掛牌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做好全區上市公司穩定發展工作。引進培育證券期貨類經營機構,協調指導證券類相關中介機構工作。協助證券監管機構做好本區證券期貨機構和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防控與處置區域資本市場風險。協助開展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督管理。
(五)發展服務科。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四明金融小鎮的開發建設、交流平台搭建、金融數據統計分析、招商成果匯總;擬定推動四明金融小鎮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省、市對四明金融小鎮的考核和驗收;組織參與金融招商和區域金融合作;牽頭負責四明金融小鎮內的企業註冊和服務工作;牽頭負責鄞州金融大廈的物業管理和後勤服務。

現任領導

戴國興: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區金融辦全面工作。分管綜合服務科。
副主任:張良平負責擬訂推動全區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保險創新綜合示範區建設;負責協調全區保險業機構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險服務保障;牽頭推動全區保險業機構的引進;配合中央駐甬保險業監管機構進行監管。分管保險創新科。
副主任:禤慧寧負責擬訂推動全區銀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上級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區各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各類銀行機構、融資服務機構引進、設立過程中的協調服務;負責本區小額貸款公司組建報批、監管、業務指導、行業發展;牽頭實施防範和處置非法金融、協調困難企業資金鍊、擔保鏈風險等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負責政府性轉貸應急基金運行指導和日常監管;聯繫、指導區金融業協會。分管銀行工作科。
副主任:王鴻賓負責研究擬訂全區利用和發展資本市場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區內企業上市、掛牌及實施直接融資;協調推動境內外上市、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公司開展再融資、併購重組等事項;協助上級證券監管機構做好本區證券期貨機構、上市公司和投資機構規範發展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防控與處置區域資本市場風險。分管政工工作。分管資本市場科。
黨組成員:趙梁傑負責四明金融小鎮的開發建設、交流平台搭建、金融數據統計分析、招商成果匯總;擬定推動四明金融小鎮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省、市對四明金融小鎮的考核和驗收;組織參與金融招商和區域金融合作;牽頭負責四明金融小鎮內的企業註冊和服務工作;牽頭負責鄞州金融大廈的物業管理和後勤服務。分管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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