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是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黨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
  • 辦公地址:寧波市北侖區四明山路700號太河商務樓8樓 
  • 監督部門:辦公室 
  •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時) 
榮譽,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榮譽

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
(二)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做好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
組織落實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自然資源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四)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本區域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根據市里下達計畫做好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五)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森林、礦產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公示,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負責組織土地徵收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和土地供應等工作,實施經營性用地、用海出讓工作。
(六)配合市局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參與國土空間規劃並監督實施。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參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及生態、農業、城鎮空間並監督實施。參與本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交通市政規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指導開展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土地、海域、海島、林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對建設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期間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建築風貌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派駐區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域海島海岸線(港口岸線除外)整治修復、海洋及林業生態修復等工作。
負責建立和實施本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派駐區域地質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組織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地質環境的監測、管理與評價,落實地質勘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合理利用和保護工作。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
(十)負責派駐區域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基礎測繪規劃,負責制定基礎測繪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測繪基礎設施。負責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測繪市場秩序。負責測繪項目行政許可和測繪項目質量監督。負責基礎地理信息資源建設和公共服務。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審核和測量標誌保護等工作。
(十一)負責派駐區域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建設。組織實施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森林、濕地、草原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木種苗監督管理。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落實森林公安工作,承擔涉林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實施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實施防護標準,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
(十二)負責派駐區域海洋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海洋監測觀測等工作。參與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海洋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無居民海島、海域管理等工作。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災害預防、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理。協助開展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統計等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領域的行政執法與信訪、維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實施。負責查處派駐區域自然資源(海洋資源除外)、測繪違法案件,協助查處海洋資源和規劃違法案件。
(十四)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與所在區相關職能部門在林業、海洋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參照市局“三定”方案相關條款執行。

領導分工

顧紅麟,一級調研員、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分局全面工作。
吳小香,一級調研員,協助王曉明做好相關工作。聯繫大碶自然資源所。
王曉明,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和組織人事、黨建工作調整、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重點工作督辦、工會、安全生產等工作。聯繫小港自然資源所。
曹康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財務、生態修復、耕地保護、地質礦產資源管理、國土綠化、森林資源管理、森林公安等工作。分管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科(地礦科)、林業科、區林場、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柳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管理等工作。分管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海洋科。聯繫白峰自然資源所。
韓舜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自然資源用途管制、自然資源和規划行政審批等工作。分管用途管制與行政審批科。
龐振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與測繪、信息化、市政工程規劃等工作。分管調查確權登記與測繪科、市政工程規劃科、區土地勘測事務所、信息中心。聯繫柴橋自然資源所。
沈靜艷,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等工作。承擔分局新聞發言人職責。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科。
黃俊峰,黨組成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小港片區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濱江新城建設的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等工作。分管小港自然資源所。
林鋒傑,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主任,主持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全面工作。聯繫梅山自然資源所。
沈天旭,區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主任,主持區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全面工作。承擔分局新聞副發言人職責。
賀聖陸,二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監察、信訪等工作。分管法規監察科。聯繫新碶(霞浦)自然資源所。
任永明,三級調研員,協助吳小香做好退休幹部服務管理、退休幹部黨建、辦公室安全、節能等工作。協助聯繫新碶(霞浦)自然資源所。
洪永春,四級調研員,協助賀聖陸做好執法監察、信訪等工作。

內設機構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辦公室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法規監察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調查確權登記與測繪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國土空間規劃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用途管制與行政審批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科(地礦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市政工程規劃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林業科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海洋科
寧波市森林公安局北侖分局(市公安局北侖分局森林警察大隊)

下屬機構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土地儲備中心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城建檔案室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新碶(霞浦)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小港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大碶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柴橋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白峰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梅山國土資源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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