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監察局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監察局
  • 地區:寧波
  • 局長:鄭德兵
  • 受理投訴部門: 糾風投訴室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政府決定、命令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等情況;負責統一部署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寧波市監察局地址
(三)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實施幹部提拔任用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承擔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四)負責檢查並處理市級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或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作出行政處分或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五)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監察對象不報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六)起草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黨內法規、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負責變更或撤銷縣(市)區紀律檢查機關、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七)負責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八)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九)協同市委組織部考察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市直屬單位派出(派駐)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協助考察、負責審核縣(市)區紀委常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檢組副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正副主任人選;負責考察、任免派出(派駐)紀工委副書記、紀檢副組長、監察室正副主任;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工作進行指導;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nbsp; (八)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九)協同市委組織部考察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市直屬單位派出(派駐)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協助考察、負責審核縣(市)區紀委常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檢組副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正副主任人選;負責考察、任免派出(派駐)紀工委副書記、紀檢副組長、監察室正副主任;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工作進行指導;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鄭德兵
職務:寧波市監察局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市監察局全面工作。
個人簡介: 男,1957年10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入黨,南京政治學院法律專業大學學歷。曾任共青團象山縣委書記,象山縣司法局局長,象山縣石浦區委書記,象山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象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鄞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鄞州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
陳德良
職 務:寧波市監察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執法監察室、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案件審理室。
個人簡介: 男,1960年10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入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學歷。曾任寧波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等職務。
趙光輝
職 務:寧波市監察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主管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效能監察室、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市效能廉政投訴中心)。
個人簡介: 男,1963年4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華東政法學院在職大學畢業。曾任象山縣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象山縣人民政府法制科科長,象山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主任,民盟寧波市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組織宣傳部部長,民盟寧波市委會秘書長。

內設機構

辦公廳(監察綜合室)
負責綜合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總結、計畫和有關檔案;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協調和東方廉政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編髮信息、簡報和市紀委、市監察局大事記;承擔機關秘書、文印、檔案、機要、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處理、督辦上級和本委局領導交辦的事項;管理本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以及對外接待等工作;協調本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負責人: 戴文輝
研究室(法規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政策和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負責起草委局領導講話稿(包括為市委、市政府代擬的重要文稿等);負責組織起草、修改、解釋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法規、規章和重要的政策性規定及規範性檔案;負責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稿的審議;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室(廳)開展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宣傳教育;指導、協調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法規工作。
負責人: 張 旭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負責全市廉政文化建設和黨風廉政電化教育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黨風文匯》的編輯工作。
幹部管理室
負責本委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協同市委組織部考察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協助考察、負責審核縣(市)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市直屬部門(單位)內設紀檢組副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正副主任人選;負責考察派駐(出)紀檢組組長、副組長、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和監察室正副主任,負責派駐(出)機構其他幹部的招考錄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和獎懲的具體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情況;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對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內部監督工作;負責市紀檢監察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工作進行指導。
負責人:金文娟
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市直屬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指導檢查全市執法監察工作。
負責人:
黨風廉政建設室(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乾部提拔任用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中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幹部貫徹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制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承擔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特邀監督員的選聘及聯絡工作。
負責人: 張啟表
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效能監察室、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市效能廉政投訴中心)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行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組織開展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受理對黨風廉政、機關效能和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等問題的投訴;辦理情節複雜、問題嚴重或涉及幾個部門的投訴,依法依規組織調查,協調處理市級機關、縣(市)區及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督促縣(市)區、市級機關對民眾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投訴人反饋;負責對全市糾風效能投訴工作的檢查指導。
負責人: 嚴昌明
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對黨員、黨組織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轉送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開展信訪監督,指導、督促、催辦重要信訪件;核查信訪問題,辦理一些時間緊、情節單一的案件和報復舉報人的案件,疏導上訪民眾,提供案件線索;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目標管理的檢查、考核、評比。
負責人: 華 平
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查辦市直部門(單位)市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承辦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市直部門(單位)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市直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
負責人: 杜 瑾
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查辦縣(市)區市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承辦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縣(市)區黨政組織及市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縣(市)區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承擔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情況的綜合、分析及統計等工作。
負責人: 馬振善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查處理市紀委、市監察局立案檢查、調查及司法機關移送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審理下級報批案件及徵求意見的案件,審核備案案件;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複查、備案、協審等工作。
負責人:王維波
申訴複查室
負責受理黨員、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負責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直派駐(出)機構申訴複查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協調委局機關有關室廳與派駐(出)機構的聯絡工作;協調、安排委局機關需要派駐(出)機構承辦的有關事項;負責綜合、調研派(出)機構工作情況;督促檢查委局領導批辦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王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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