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 隸屬: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區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開展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指導推動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六)組織制定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七)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八)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區牽頭工作。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一)負責國家、省、市和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醫療衛生單位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實施相關國際交流合作,開展與港澳台業務交流與合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浙江、健康寧波和健康海曙戰略,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推動衛生健康事業和產業的協調發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與考核、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民兵預備役工作;協調管理衛生計生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區屬醫療衛生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工作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牽頭衛生創強等綜合性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全區衛生計生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人力資源信息統計、幹部考核任免、人事招聘調配、職稱評聘、工資、人事檔案和出國(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下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培養、考察、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承擔系統黨務工作;制定全區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思想宣傳教育;負責系統統戰、群團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維護財經秩序;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承擔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醫療機構衛生事業經費、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的預決算編制、撥付使用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資金計畫、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編制各醫療單位基建投資計畫,監督管理全區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和設備到位等情況;負責局機關及所轄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重點關注大型醫療設備及耗材購置管理;負責全區醫療服務性收費項目的管理,組織並監督全區醫療機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負責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人員計畫、經費管理、基建等業務的培訓指導工作。
醫政中醫科(獻血辦、保健辦)
配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擬訂醫療機構的質量和服務標準,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醫技、護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組織開展質量控制工作;負責醫保政策的對接和落實工作;負責牽頭落實衛生行風管理責任。負責醫療糾紛處理、協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研究制定全區中醫藥發展規劃,管理全區中醫藥(中西醫)工作;負責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負責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負責科教興醫,牽頭重點學科建設、科技信息、科技成果與推廣的管理工作,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對口支援、扶貧幫困、衛生下鄉、無償獻血、臨床用血安全、毒麻藥品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救護、徵兵體檢等工作;負責幹部健康體檢工作;負責區醫改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層衛生和健康管理科(愛衛辦)
配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擬訂醫療機構的質量和服務標準,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醫技、護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組織開展質量控制工作;負責醫保政策的對接和落實工作;負責牽頭落實衛生行風管理責任。負責醫療糾紛處理、協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研究制定全區中醫藥發展規劃,管理全區中醫藥(中西醫)工作;負責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負責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負責科教興醫,牽頭重點學科建設、科技信息、科技成果與推廣的管理工作,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對口支援、扶貧幫困、衛生下鄉、無償獻血、臨床用血安全、毒麻藥品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救護、徵兵體檢等工作;負責幹部健康體檢工作;負責區醫改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衛生監督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系統內政策法規相關工作;負責履行衛生相關行政審批職責,負責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研究制定全區衛生計生監督工作規劃,依法組織實施面向社會的傳染病防治、職業、公共場所、放射、實驗室生物安全、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等綜合監督執法;會同有關部門對醫療采、供血進行監督執法;指導全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用於預防傳染病的疫苗等生物製品使用和管理;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醫療機構、醫生、護士的準入和校驗工作;負責法制教育培訓;負責政務服務網運行相關工作。
計生綜合科
負責計畫生育依法行政、政策法規工作,實施計畫生育相關行政審批,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有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跨省(市、縣)區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擬訂年度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評估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匯總;負責擬訂並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規劃;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現任領導

局長:張文蓮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浙江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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