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

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

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
  • 隸屬: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實施市級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實施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組織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根據上級要求開展醫保目錄準入談判,擬訂我區實施辦法及補充規定,貫徹執行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組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釆購政策,配合上級完善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維護。
(六)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深化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全市統一的“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績效,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十)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醫助等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輿論管控、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固定資產、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節能減排、目標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統戰、群團、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財務核算和國有資產管理,組織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二)醫藥服務管理科。擬訂醫療保障改革發展工作規劃,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經辦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牽頭做好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承擔區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負責全區醫保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民眾來訪的日常接待,協調處理來信來訪事宜。
(三)基金監管和信息管理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等政策,開展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釆購制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組織開展大數據分析和監測利用。
(四)海曙區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配合局機關組織貫徹國家和省、市、區政府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配合做好全區醫療保險政策、業務的宣傳和培訓;參與落實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配合局機關承擔區級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登記、院外檢查(治療)登記、個人賬戶管理、醫保本更換等日常經辦服務事項。配合局機關承擔異地就醫、特治特藥、享受規定(特殊慢性)病種待遇、轉外就醫、出國(境)帶藥、家庭病床、歷年賬戶家庭共濟等備案服務事項。配合局機關承擔參保人醫療費用零星報銷、醫療救助、生育保險待遇核准計發等經辦服務事項。建立與定點機構集體談判協商機制。依法簽訂並履行定點機構協定和醫保醫師協定。依照協定約定對定點機構的服務行為開展稽查審核,對其違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上級有關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內部控制制度,承擔經辦風險內部控制管理工作。配合局機關承擔區級定點醫藥機構醫療費用日常審核。配合做好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 配合局機關做好區級醫療保障各類基(資)金的使用管理。完成海曙區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金 瑩(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
蔡逸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負責基金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經辦風險管理、信息化建設、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等工作,分管基金監管和信息管理科(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區醫療保障信息技術中心。
毛文輝(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信息宣傳、財務基建、政府採購、黨建紀檢、群團統戰、信訪維穩、視窗服務、醫藥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醫藥服務管理科、區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李建召(調研員):協助分管局長做好機關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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