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地方稅務局

寧波市江北區地方稅務局的發展歷經三個時期,第一時期(1985-1994年):1985年4月,原寧波市稅務局市屬第六分局劃歸江北區人民政府管理,更名為江北區稅務局,與江北區財政局合署辦公,組建江北區財政稅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江北區地方稅務局
  • 地理位置:寧波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
機構概況,工作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基層部門,

機構概況

第二時期(1995-2004年):1995年1月,國、地稅機構分設,原江北區稅務局分設成江北區地方稅務局和江北區國家稅務局。其中江北區地方稅務局與江北區財政局合署辦公,組建新的江北區財政稅務局。第三時期(2005年-- ): 2004年底,寧波市地稅系統實施垂直管理,江北區地方稅務局直接隸屬寧波市財政稅務局,更名為寧波市江北地方稅務局,2005年1月起正式掛牌辦公。
寧波市江北地方稅務局主要承擔本轄區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稽查以及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同時,還負責地方基金和社會保險費的徵收。2010年,全局共組織各項收入42.51億元,同比增長29%,其中稅收收入26.55億元,同比增長19%;徵收契稅3.84億元,同比增長287.6%;此外,還組織各項基金收入11.56億元,同比增長19.8%。從整個“十一五”時期來看,江北地稅收入隨著經濟發展穩定較快增長,五年共入庫稅款103.04億元,年均增長18.72%,五年翻了一番,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證。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九、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督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俞亞君(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寧波市江北地方稅務局全面工作,分管稅政法規科、計畫會計科、信息中心,聯繫直屬稅務所。
林阿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事監察科、辦公室,並分管工會、婦委會,聯繫莊橋稅務所、群團組織和機關黨支部。
唐果穗(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徵收管理科、稽查局、房地產交易徵收管理科,聯繫慈城分局和稅務學會。
譚超(副局長(兼)、慈城分局副局長):全面主持慈城分局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全局性工作總結、計畫及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信息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文書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做好檔案的起草、收發登記、催辦、歸檔等工作;負責組織和督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本單位財產、財務的管理;負責來人來訪接待、會議管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安全保衛、日常衛生等工作。
人事監察科
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日常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勞動工資等工作;做好乾部的考核、獎懲、調配及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單位和各項民眾性活動;制訂幹部教育培訓計畫,抓好乾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聯繫和指導本單位工、青、婦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抓好本單位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和行風建設的有關工作;受理對有關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工作,查處有關工作人員違紀案件。
稅政法規科
負責征管範圍內稅收政策和基金費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並做好有關調研工作;負責各稅政業務的傳達、宣傳、輔導和解釋培訓工作;負責對稅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有關具體的管理措施;負責企業財務管理和財務審核或審批及轉報工作;負責各稅減免、抵免、財產報損、稅前列支等涉稅事項的審核、審批及轉報工作,以及各稅種征管的分析、檢查、調查、總結、考核和報告等工作;依法審核規範性檔案;處理行政聽證、複議、訴訟、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參與重大案件的覆核審理等工作。
徵收管理科
負責稅務登記管理;受理各類地方稅的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規費、基金徵收;負責各類涉稅文書的受理、傳遞、返還等工作;負責征管法規的解釋、輔導培訓工作,並抓好貫徹落實;負責發票管理和稅務征管檔案管理;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推行多元化申報工作;負責辦理地方稅(費)的代扣(收)、代繳、委託代征資格審定、發證等工作。會同稽查局建立征管日常核查制度和與稽查局的日常聯繫制度;負責組織稅收宣傳活動,開展納稅諮詢服務;負責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定和協稅護稅工作。
房地產交易徵收管理科
負責受理江北區規劃區外(包括莊橋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鎮及甬江街道10個行政村之外的區域,下同)房地產交易中的契稅徵收業務;負責受理江北區規劃區外個人房地產交易中的門征開票,以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稅款徵收業務,企業房地產交易中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先由分中心受理,然後按照企業戶管回各稅務所繳納;負責受理規劃區外土地徵用中的耕地占用稅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徵收業務;負責受理規劃區外符合財政補貼條件的家庭首次購房財政補貼工作。
計畫會計科
負責掌握收入進度,進行收入預測,編制計畫分析表和計畫執行情況分析;負責稅收會計規範化核算工作,編制各類稅收會計統計報表,並審核上報;負責退稅、緩繳管理工作;分析和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編寫重點稅源企業情況分析報告;負責稅收票證以及計會檔案的管理;負責金庫核對工作;負責支付代征代扣單位手續費的審核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參與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軟體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管理和安全防護。

基層部門

稽查局
負責稅收稽查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建立和完善稽查工作制度;負責轄區內地稅檢查工作的管理、指導、協調,配合征管科建立征管日常檢查制度和日常聯繫制度,制訂轄區內稅收稽查工作計畫;受理並查處有關部門移交、轉辦和民眾舉報偷稅案件;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整頓等工作。
慈城分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各項征管政策,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提高全民納稅意識;負責慈城鎮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和財務管理;協助局稽查局對稅務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調查了解本地區的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思想,涵養稅源,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負責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開展創建文明稅務所和先進黨、團支部活動,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直屬稅務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各項征管政策,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提高全民納稅意識;負責甬江鎮、城區街道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區區屬企業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和財務管理;協助局稽查局對稅務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調查了解本地區的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思想,涵養稅源,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負責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開展創建文明稅務所和先進黨、團支部活動,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莊橋稅務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各項征管政策,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提高全民納稅意識;負責莊橋、洪塘鎮和江北投資創業園區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和財務管理;協助局稽查局對稅務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調查了解本地區的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思想,涵養稅源,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負責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開展創建文明稅務所和先進黨、團支部活動,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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