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市服務業綜合形勢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目標並監督落實。
(三)牽頭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制度創新成果推廣套用。統籌推進各類服務業改革試點示範工作。參與協調服務業對外交流和重大招商工作。
(四)引導服務業重點發展領域生產力布局。按許可權審核重大服務業建設項目並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服務業集聚區、重點平台等載體的培育和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
(六)負責推進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跨領域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扶持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加強管理和跟蹤服務。
(七)負責推進全市物流業發展,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促進物流業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工作計畫。
(八)指導全市會展業發展。擬訂實施全市會展業戰略規劃、發展政策,統籌全市重大會展活動。協調市有關部門做好會展項目的監督管理,參與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負責專業會展主體培育引進、會展業行銷推廣和招展引會等工作。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的考核工作。
(九)擬訂並落實全市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做好服務業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人才引進、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政策、人才、資金研究和協調。監測分析全市服務業運行情況並提出有關對策建議。組織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負責服務業人才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服務業發展目標任務的分解、督查和考評。負責年度課題計畫和經費使用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辦文辦會、信息宣傳工作。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產業協調處(掛新興產業處牌子)。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產業政策。統籌指導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新興服務產業發展。組織開展服務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組織編制服務業重大項目年度計畫,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和平台載體建設。牽頭協調服務業重大項目前期研究和儲備,參與協調重大服務業項目的招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重大項目。負責服務業質量強市、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研究擬訂大宗商品發展戰略,推進全市大宗商品產業發展。承擔市總部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會展與物流發展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會展業和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物流園區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會展及物流人才的培育引進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會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現代物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其他事項
市服務業發展局的組織人事、黨的建設、行政後勤依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 謝月娣
副局長:李惠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