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是寧波市奉化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全區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林特產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落實雙多邊漁業條約和協定。負責漁場修復振興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安全管理工作,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在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和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七)負責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主要農作物種子等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區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品種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職責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農業法制監督和農業法規宣傳。指導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全區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制定和實施鄉村人才振興計畫,建設農村實用人才資料庫。負責農村指導員工作,參與農村基層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十五)擬訂市內幫扶促進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幫扶促進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最佳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數位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農民信箱及微信公眾號管理,組織發布政府有關農林漁業政策。承擔推動農業農村數位化轉型有關工作。
組織人事科。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督查、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統戰、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統籌安排和監督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資金,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基本建設、救災農用物資儲備調撥、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鄉村產業與經濟發展指導科(掛漁業科牌子)。
工作職責: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漁林產品加工業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和實施農業農村發展年度實施項目。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承擔農漁林產品品牌建設、展示展銷等相關工作。指導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承擔編制並實施全區漁業產業、資源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全區漁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承擔農業漁業統計、農村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農業產業貼息貸款項目的審批、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鄉村基礎整治科
工作職責:負責開展鄉村振興相關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參與鄉村振興建設,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莊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鄉村治理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農村發展促進科(掛幫扶促進科牌子)
工作職責: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監督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農村改廁工作;牽頭抓好農村工作指導員工作。組織起草休閒觀光農業和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家樂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扶貧開發和幫扶工作的總體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實施低收入農戶全面小康計畫。
農房和農田建設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擬訂全區農民住房建設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區農房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考核;牽頭協調全區農村住房建設布點規劃的制定和調整,組織實施舊村改造整改方案論證和農村住房集中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審定;指導和管理全區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作;負責指導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中的農房改造建設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參與農房建設工作;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農房建設的工作動態和信息。牽頭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田整治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科
工作職責:研究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完善農村經營體制和農村承包契約;規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管理、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承擔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農經情況統計;指導村經濟合作社組織建設;指導發展新型農業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參與農村政策調研和農村改革工作。負責村級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擬訂和實施。
人才與科技教育科
工作職責: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鄉村人才振興計畫,建設農村實用人才資料庫,做好人才的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承辦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開展重大農業科技項目攻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先進技術的推廣和套用以及農業科技成果的評定;牽頭抓好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轉崗就業工作;開展農民職業教育工作;承擔農技推廣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漁林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農漁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組織農業的技術標準擬訂和實施;組織農漁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負責農漁林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牽頭組織農漁林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指導農用地(除林地、草地外)、農產品產地的環境保護和管理。負責畜牧獸醫和農業機械化產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科
工作職責:承擔農漁業行政審批職能,負責農漁業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初審、證書的審驗及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登記和備案;負責行政許可延續的相關工作。
法規與仲裁科(掛信訪室牌子)
工作職責:參與農業、農村、農民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全區新農村建設各項工作的調研和督查考核。指導農業漁業行政執法,指導各類專業法律、法規、條例的宣傳和監督管理;協調做好執法體系和執法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對動檢、植檢工作的監督;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依法做好農村承包契約糾紛的調解和仲裁工作,承擔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契約、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局信訪工作。
漁政漁監科
工作職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漁船安全生產及目標管理、漁業資源保護治理規劃和計畫;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全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資源增殖保護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漁港、漁船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漁業船員培訓,實施漁業船員考試發證工作;承擔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水上安全事故調處、統計和報告。監督實施禁漁期(區)制度;落實雙多邊漁業條約和協定;負責漁場修復振興暨“一打三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漁船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加強漁船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漁業保險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5日,被命名為“第一批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範單位”。

現任領導

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繆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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