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

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奉化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
  • 隸屬: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鎮(街道)開展民政工作。
(二)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
(三)組織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擬訂兒童福利相關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建設。負責收養登記管理。
(五)組織擬訂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參與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六)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七)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推進殯葬改革、婚俗改革。
(八)擬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組織擬訂社會工作及其人才隊伍建設政策,負責推進全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志願服務政策,負責志願服務組織登記、管理及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監督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民政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民政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提高社會救助的精準性、及時性。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督查、檔案、保密、機要、安全、政務公開、信訪、信息化建設、財務、資產管理、行政訴訟、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重要會議組織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組織協調理論調研、民政工作考核和表彰工作。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的辦理工作。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組織擬訂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培訓村(居)委會成員和專職社區工作者。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相關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社區志願服務工作。參與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落實兒童福利、殘疾人權益相關工作。負責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社會捐贈工作。負責擬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行政審批科(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牽頭推進民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民政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受理被許可人的備案事項。負責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工作。參與行政審批事項延續的相關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記管理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合法權益工作。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社會組織登記、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志願服務政策,做好志願服務組織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人才工作科。組織擬訂社會工作及其人才隊伍建設政策。牽頭負責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選拔、職業水平考試培訓、繼續教育基地建設等管理工作,指導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承辦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考核獎懲、職稱評定和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六)區劃地名科(水庫移民辦公室)。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調整有關工作。調處界線認定不一致產生的邊界爭議,組織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水庫移民安置工作,參與編制移民安置相關規劃。協調、指導並參與水庫移民安置驗收。負責全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區民政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寧波市奉化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寧波市奉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周開波:主持局全面工作。(暫定)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忠裕:協助局長負責養老服務、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福利院、夕陽紅怡樂園,聯繫蓴湖街道、裘村鎮、松岙鎮。
黨委成員、副局長朱琴飛:協助局長負責政工人事、財務審批、採購及招投標管理、招商引資、福利彩票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結算中心、人才工作科、福彩中心,聯繫尚田鎮、大堰鎮。
黨委成員、副局長范良葵:協助局長負責水庫移民安置、社會救助、救助對象收入核對工作。分管區水庫移民辦公室、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區救助管理站、河頭公墓,聯繫岳林街道、江口街道。
副局長裘飛龍:協助局長負責區劃地名、社區建設、村級組織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社會組織管理、行政審批及婚姻登記工作。分管區劃地名科、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行政審批科、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聯繫溪口鎮、錦屏街道、蕭王廟街道。
副調研員夏國斌:協助局長負責殯葬管理、民政執法、殯儀服務等工作。分管區民政執法大隊、殯葬管理所、殯儀館、河頭公墓,聯繫方橋街道、西塢街道。
正局級調研員汪德:參加紅色講師團工作;協助做好養老服務工作(督導區夕陽紅怡樂園)。
正局級調研員林亞芬: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正局級調研員曹孟定:參加區委“兩學一做”督導組;參加區委治理劣五類水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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