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北侖區委、北侖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北侖區(開發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侖委發〔2011〕28號),設立寧波市北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寧波市北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外文名稱:Ningbo city Beilun District Bureau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 行政區類別:縣
  • 所屬地區:寧波市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人口發展的研究,加強對全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參與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
(三)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並向區委、區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四)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與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利益導向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文化、教育、衛生、農林、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實施和評估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跨區域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協調工作。
(六)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全員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會同衛生部門開展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優生優育服務;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計畫生育科技統計、信息分析工作;依法規範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
(八)負責並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和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指導和落實再生育審批,負責特殊情況再生育審批。
(九)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
(十一)負責編制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計生指導站、計畫生育協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掛宣教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組織協調對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群、教育培訓、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職業化建設、學歷教育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評工作;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基層基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的制定和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規範管理人口計生宣傳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參與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
(二)政策法規與統計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擬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戶籍人口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承擔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行政複議工作和照顧再生育對象的審批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督促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的利益導向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和統計執法檢查;組織進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權益保護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開展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案件查處;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基層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監督檢查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務和權益保障工作機制,推動流動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

地理位置

地址:華新路27號
寧波市北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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