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度全市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評價結果的通報》是寧波市人民政府2015年發布的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度全市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評價結果的通報
- 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11〕325號)精神,經市節能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市級主要涉能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2014年度節能和淘汰落後產能目標責任進行全面考核評價,並報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考評結果通報如下:
一、考核評價結果
(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超額完成:餘姚市、慈谿市、鄞州區、鎮海區、象山縣、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寧波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寧波保稅區管委會、大榭開發區管委會;
完成:奉化市;
未完成:寧海縣、北侖區。
(二)市級主要涉能部門
超額完成: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旅遊局、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委、市機關事務局、市海洋與漁業局;
完成:市農業局、市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