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財政局,是寧德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財政局
  • 外文名:Ningde Bureau of Finance
  • 內設機構:20個
  • 行政編制:35名
  • 局長:1名
主要職能,領導信息,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財稅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財稅政策;組織實施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章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和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決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貫徹執行中央、全省的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執行市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戶。
(四)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受理政府採購投訴,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管理政府採購資金。
(六)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性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會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訂和執行會計委派制度, 指導和管理會計委派工作;接受委託,監督管理會計社會中介機構。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對困難縣(市、區)財政指導監督。
(十三)牽頭起草全市農村財政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農村財政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財政性資金的管理。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寧德市財政局總會計師: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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