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

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32號),按照《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區委辦發〔2018〕17號),制定本規定。

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
  • 外文名:Ningde Jiaocheng Health Bureau
  • 辦公地址:寧德市蕉城區富春西路19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交通指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我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我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形式,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負責擬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組織擬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委日常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擬定和指導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管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協調開展區級控煙履約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組織實施全區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指導平安醫院建設。
  (八)組織擬定中醫藥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一)擬定並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醫療衛生人才的引進培養工作。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負責制定和完善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障政策,完成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組織擬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全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僑的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五)負責區級以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衛健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蕉城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貧困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改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組織落實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待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區衛健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健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健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寧德市蕉城醫療保障局、區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寧德市蕉城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區衛健局、財政局、寧德市蕉城醫療保障局應在落實幹部保健、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有關待遇以及相關醫療費用結算等方面加強配合,建立健全協調機制,貫徹執行醫療保健相關規定,開展政策宣傳、落實保健資金、完善工作流程、改造就醫系統等工作,確保相關保健對象醫療待遇得到落實。
  5.與區林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的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組織開展野生中藥材的保護、繁育及相關研究。區林業局負責指導陸生野生中藥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依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中藥材採集、獵捕、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等職責。區海洋與漁業局依法負責水生野生中藥材保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效能建設、建議提案辦理、信訪、年鑑等工作。組織擬定衛生健康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協調推進衛生健康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協調落實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消防、維穩等工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財務股)。擬定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區屬衛生健康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協調開展區級控煙履約工作。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管理,指導、監督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裝備管理。
  (三)體制改革與醫院管理股。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基層醫藥衛生、公共衛生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區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規劃標準,參與擬定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保持社會公益性。按規定負責醫院國有資產監管。組織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開展績效考核評價。組織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加強行風建設、最佳化服務流程、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依法依規收費。組織指導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處理醫療糾紛和重大醫療事故。推進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的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所監管的區屬公立醫院依法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定全區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及疫情蔓延,按規定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醫政管理與中醫股。擬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醫療廣告審查、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定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擬定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醫療、教育與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實施中醫藥人員執業標準和考核制度。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指導推進中醫藥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承擔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科研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推進中醫藥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六)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擬定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擬定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城市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並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協調組織開展健康扶貧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措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七)衛生應急股(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有關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區級以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八)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股。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行政審批和有關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組織開展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風險監測。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的監督執行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和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作業場所重大職業危害事故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九)老齡健康股。組織擬定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定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一)宣傳股。擬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宣傳的政策措施,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開展衛生健康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承擔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健康社會組織行業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人事科教股。擬定並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按規定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衛生健康對口援藏、援疆、援寧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完成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擬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區衛健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1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交通指南

地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富春西路3號
寧德市蕉城區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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