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

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32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區委辦發〔2018〕17號),制定本規定。

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是寧德市蕉城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寧德市蕉城區革命老根據地建設辦公室”牌子。

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市委和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寧德市蕉城區八一五中路11號區政府一樓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寧德市蕉城區
  • 所屬部門: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區民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定並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實施社會團體、非公募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團體、非公募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並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定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 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管理。
  (六)組織實施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地名管理辦法,指導和審核區內行政區域需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等事項,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調處因行政區域界線而引發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創建“平安邊界”活動。
  (七)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八)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包括涉外和涉台、港、澳、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推行婚俗改革。
  (九)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區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優待管理工作,聯繫區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三)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當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理念,創新工作方式,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努力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加強慈善組織監管,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全面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健全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制度,推進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努力發揮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在社會治理服務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擴大社會參與、激發社會活力、潤滑社會關係。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承擔行政後勤工作。組織起草民政工作有關政策、規定。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民政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區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選拔、管理和服務。牽頭組織開展蕉城區優秀社會工作人才的遴選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信息庫,聯繫一批優秀社會工作人才。負責對全區民政系統人才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計畫財務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本部門資金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國家、省、市和區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規劃、推動民政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三)行政審核審批股。組織實施社會團體、非公募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登記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負責民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組織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區劃地名勘界股。組織實施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地名管理辦法。指導和審核區內各級行政區域需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事項。組織指導全區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協調負責對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創建“平安邊界”活動。
  (六)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兒童收養登記工作,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導協調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實施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葬執法監督。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七)老區工作股。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擬定促進老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老區建設工作。按規定承擔老區建設配套專項資金的監管,承擔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的優待管理工作。協調辦理革命遺址維護工作。負責老區發展情況的數據統計。聯繫區老區建設促進會。

人員編制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現任領導

副局長:吳邦炎

其他事項

寧德市蕉城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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