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32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區委辦發〔2018〕17號),制定本規定。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信訪局與區信訪局合署辦公。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
  • 辦公地址:寧德市蕉城區前林路3號(原寧德賓館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和國外、境外人士通過信訪渠道給區委、區政府及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來信、來訪、來郵、來電及網路信訪,接待人民民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
  (二)負責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及區委、區政府負責同志反映民眾信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給予處分的建議。
  (三)綜合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信訪工作,協調處理民眾集體進京到省到市來區上訪和到非接待場所上訪事項,依法依規受理、交辦、轉送和督辦信訪事項,推動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
  (四)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檔案,推動中央、省、市、區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信訪工作經驗,並對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和區直部門的信訪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
  (五)負責區領導接待民眾來訪活動的各項服務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和接訪件的辦理落實情況。
  (六)建立健全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機制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
  (七)承擔由區政府複查覆核的信訪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受理、辦理信訪人向區政府提出的複查覆核信訪事項。
  (八)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
  (九)負責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市信訪局等上級單位轉交信訪事項的處理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接待、後勤保障、財產管理、車輛調度和值班安排、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組織籌辦全區信訪工作會議和本局相關會議;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信訪工作年鑑;負責本局工作部署、上傳下達的信息材料;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做好黨組會議和局務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督促檢查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聯繫、協調全區信訪工作;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信訪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區領導接訪活動的各項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機關效能、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平安等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辦信接待股(對外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人民來訪接待室”)。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和國外、境外人士通過來信、網路等形式給區委、區政府及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信訪件,以及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市信訪局等上級部門轉交的信訪事項;辦理“省長信箱”“人民網”投訴件;反映民眾來信中的重要信息,向區領導、有關鄉鎮(街道)及區直部門匯報或通報來信情況;負責領導批示件的辦理落實;負責指導、檢查鄉鎮(街道)和區直各部門辦信和網上信訪工作,指導全區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深入基層處理重大信訪問題,及時化解矛盾。
  負責接待並處理人民民眾和國外、境外人士來訪,包括民眾進京赴省到市來區上訪;協助公安機關引導、勸離在區委、區政府大門口聚集的上訪人員到信訪接待場所反映問題,協調組織上訪人員的勸返;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向區領導、有關鄉鎮(街道)及部門匯報或通報來訪情況;負責跟蹤辦理上級轉辦、交辦的來訪事項;負責重要活動的信訪維穩工作;聯繫、檢查、督促、協調、指導全區接待來訪工作;推進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等制度的實行;承擔區領導接訪活動的接訪件排查、交辦等;督促檢查民眾來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工作。
  (三)信訪督查股。負責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及領導同志批示件和重大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信訪局和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信訪局、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信訪局及其他上級機關、區委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交辦的重要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協調本機關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對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辦理信訪事項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負責信訪積案、重大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提出對地方和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督促檢查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四)政策法規股。負責信訪工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報送備案、清理工作;承擔信訪新聞發布和政策法規諮詢、答覆等工作;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組織信訪工作經驗總結與交流,指導和開展信訪理論研討,編輯內部刊物和資料;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由區政府複查覆核的信訪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受理信訪人對我區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複查要求,並作出複查意見;受理信訪人對我區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複查意見不服的覆核請求,並作出覆核意見,並做好跟蹤、督查和反饋等服務工作;負責信訪積案公開聽證。

人員編制

區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職數4名。

其他事項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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