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國家稅務局

寧強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稅務機構分設時成立,為主管寧強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強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寧強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寧強縣國家稅務局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隸屬於漢中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本縣範圍內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等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寧強縣國家稅務局1994年組建之初,由原寧強縣稅務局轉入幹部、職工66人,秦顯禮同志任首任局長。機構設定,按經濟區劃分別設定了城關、城區、大安、代家壩、陽平關、燕子砭、廣坪、鐵鎖關、巴山和國有企業管理所等10個副科級稅務所;縣局機關內設了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股、計財股、稅政股、征管股、稅務稽查股、發票管理股等9個股市。在以後的幾年裡,隨著國家稅收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寧強縣國家稅務局的人員、機構也隨之發生了多次變化,1995年9月成立了徵收分局和稽查分局,撤銷了國有企業管理所;1998年3月,基層徵收機構由10個調整為6個,稽查分局改為稽查局,撤銷了城關、大安、陽平關、代家壩、鐵鎖關、巴山、廣坪4箇中心稅務所;縣局機關內設股室也由8個精簡為6個,撤銷了稅務稽查股,稅政股、征管股合併為稅政征管股;2001年又將上述4箇中心稅務所更名為稅務所。後來,隨著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迅猛發展和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逐年增多,縣局又在公安機關的支持下恢復了稅務公安值勤室;基層征管機構也作了相應調整,將徵收分局的管理職能分設給管理分局,並將廣坪、代家壩稅務所的業務分別歸到了陽平關、大安稅務所;2003年又在全縣實行了縣級集中徵收,取消了基層稅務所的徵收職能。下屬1個分局、4個稅務所和稽查局。縣局機關內設6個科室。2010年4月,國稅機關新一輪機構改革後,機構設定也作了相應調整,目前,縣局下屬3個稅務分局(城區、大安、陽平關分局)和1個稽查局。縣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監察科、徵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大廳)和信息中心7個科室;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58人,其中黨員38人,縣局機關20人,縣局領導職數5人,包括局長1人,副局長3人,紀檢組長1人。全局幹部職工身份、年齡和學歷結構分別是:公務員41人,事業編制幹部2人,以工代乾人員6人,復員退伍戰士9人(非編);30歲以下13人,31歲至40歲14人,41歲至50歲25人,50歲以上6人;大專以上50人,占總人數的90%,其中本科以上18人,占總人數的32%,中專高中以下6人,占總人數10%。
寧強縣國家稅務局成立17年來,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稅源控制和徵收管理,使全縣國稅收入始終保持了穩步持續增長的良好態勢,實現了全縣稅收與GDP的同步增長,稅收收入相繼突破了2000萬元、3000萬元……6000萬元,17年來,累計組織稅收收入近4億元,為寧強的經濟建設和全縣人民生活質量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貢獻。
截止2011年上半年,全縣國稅系統共管轄各類納稅戶3220戶,其中一般納稅人近200戶,納入重點稅源管理的有15戶,其收入占“兩稅”總量的80%以上。礦山開採、有色金屬冶煉和電力行業是國稅收入的重要支柱。全系統所有基層單位全部創建成市級以上文明單位,實現了文明創建的“滿堂紅”。
近年來,寧強縣國稅局在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治稅,最佳化納稅服務,規範稅收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推進反腐倡廉,融入寧強率先突破發展大局。2008年,縣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標兵;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抗震救災集體二等功;被省國稅局授予全省國稅系統創佳評差最佳單位和“廉政文化建設先進集體”;縣局連續三年躋身全市國稅系統績效考核前三名,連續三年在全縣執法部門和視窗單位“政風行風聯評”中名列前茅,連續八年被縣委、縣政府表彰“市縣雙管優秀單位”。2009年,縣局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2011年6月被市國稅局表彰為“標兵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稅收宣傳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寧強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寧強縣國家稅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具體機構設定和職責明確如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安全、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監察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另外,公安執勤室與稽查局合署辦公。

派出機構

寧強縣國家稅務局設定3個派出機構,即:寧強縣國家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寧強縣國家稅務局大安稅務分局;寧強縣國家稅務局陽平關稅務分局。各派出機構主要承擔所轄區域稅源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