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就村隸屬於雲南省彌勒縣江邊鄉,地處江邊鄉西北邊,距江邊鄉政府所在地30.00公里,到鄉政府道路為土路,交通不方便,距縣50公里。東鄰江邊村委會,南鄰布臘村委會,西鄰竹園鎮者甸村委會,北鄰挨村村委會。轄林就、山就、石岩壩等8個村民小組,有農戶485戶,有鄉村人口1998人,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005人。全村國土面積18.76平方公里,海拔1,266.00米,年平均氣溫20.00℃,年降水量8,000.00毫米,適合種植稻穀、玉米等農作物。該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寧就村
- 地理位置:雲南省彌勒縣
- 面積:18.76平方公里
- 人口:1998人
自然資源,基礎設施,農村經濟,特色產業,人口衛生,文化教育,歷史沿革,基層組織,村務公開,新農村建設,人情風俗,
自然資源
寧就村有耕地總面積1,898.99畝(其中:田1,387.10 畝,地 511.89 畝),人均耕地0.95畝,主要種植稻穀、玉米等作物;擁有林地 4,291.89畝,其中經濟林果地514.0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26畝,主要種植板栗 等經濟林果;水面面積74.00畝,荒山荒地21,882.00 畝 。
雲南省彌勒縣江邊鄉寧就村地理位置
基礎設施
截止2009年底,該村已實現通水、電、路、電視、電話五通,全村有125戶通自來水,有360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74.23%)。有485 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466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100%和96.08%);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376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258戶(分別占總數的77.53%和53.20%)。
該村到鄉道路為土路;進村道路為其他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20.00公里,距離集貿市場20.00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34輛,機車297輛。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188.00畝,有效灌溉率為62.56%,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057.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53 畝。
到2009年底,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234戶;裝有太陽能農戶151戶;建有小水窖73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廚、改廁、改廄)的農戶151戶。全村有4個自然村已通自來水,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有7個自然村已通路;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視;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話。有3 個自然村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該村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26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96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363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
農村經濟
該村2009年農村經濟總收入522.65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345萬元,畜牧業收入76.6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1699頭,肉牛97頭,肉羊554頭);第二、三產業收入26.1萬元, 工資性收入7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625.00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養殖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69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64人(占勞動力的5.91%),在省內務工55人,到省外務工9人。
特色產業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種植業、養殖業,主要銷售往本縣內。2009年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77.5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45%。該村目前正在發展玉米、甘蔗 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產業。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485戶,共鄉村人口1998人,其中男性1040人,女性958人。其中農業人口1998人,勞動力 1083人。該村以壯族、彝族為主(是壯族、彝族、漢族混居地),其中: 壯族790人,彝族621人,漢族587人。到2009年底,全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857人,參合率 92.64%;享受低保64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衛生院,衛生所面積為8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1 人,該村距離鄉衛生院30公里。該村建有公廁5個。
文化教育
該村建有林就國小1所,校舍建築面積382.00平方米,擁有教師14人,在校學生138人,距離鄉中學30.00 公里。整個行政村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207人, 其中:小學生126人,中學生81人。
歷史沿革
寧就村在1950年彌勒編為三個區時,屬三區第七鄉即東勝鄉,1959年12月隨同其它村委會由竹園公社劃入江邊公社管轄至今。為彝族、壯族和漢族雜居地,彝族為世居民族,壯族於清、民國時期由邱北縣流入,傣族於清時期到此伐木墾地立戶至現 在,少數於民國時期由竹園遷入。該村的傣族為其支系擺衣族,壯族為其支系沙族。2007年全村485戶1998人。(其中:彝族791人,壯族621人)。該村各少數民族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不斷與漢族文化碰撞、融和、同化,創造和積澱了深厚的文化底蘊。
基層組織
該村建有黨總支1個,黨支部5個,共有黨員39人,少數民族黨員31人,其中男黨員31人、女黨員8人。村委會由支書、主任、副主任等組成,下設8個村民小組。該村建有團總支1個,團支部6個,共有團員49人。
村務公開
該村到2009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485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1,622.75畝。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集體總收入10.00萬元,有固定資產27.00萬元,農村財務管理實行委託管理,定期開展村務公開,並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主要以黑板報、會議方式公開,公開項目有財務公開和政務公開。
新農村建設
2006年以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實施方案,江邊鄉黨委、政府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積極組織、項目規劃,總投資28萬餘元開展新農村建設並將寧舊村委會石岩壩村列為該鄉的第一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點。建設內容包括生產發展、村容村貌整治、農民增收、鄉風文明、民主管理等方面。具體為:1、由縣新農辦投資10萬元完成了5個項目的建設即投資4.65萬元硬化村內道路190米(寬3.5米至4米),投資2.6萬元支砌擋牆200米,高2米,底寬1.5米,頂寬0.6米,投資2.38萬元建設民眾活動室70平方米,紅磚牆高2.5米,含鋼窗兩道,鋼門一道,投資0.8萬元建設40立方容量水池一個,安裝水管390米,引5戶自來水,安裝龍頭5個。投資1.5萬元為全村安裝電視接收器一套。該項目預計總投資10.5萬元,實際投資11.93萬元,其中:縣級投資10萬元,民眾投勞投物折資1.93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於2006年12月中旬組織實施,2007年1月底竣工。此次社會主義新農村項目的建成使該村30戶農戶130人直接受益,2006年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1830元,人均有糧達370公斤。水利項目的建設解決了該村80人、500餘頭大牲畜的飲水困難問題,公房活動室、廣播電視接收器的建設豐富了民眾的業餘文化生活,改善農村生活條件。
2、由縣扶貧辦投資15萬元加固了石岩壩村龍潭壩梗及新修了500米灌溉渠;
3、投資3.1萬元新建了4個公廁等。
通過建設寧就村委會的基礎設施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完善,村容村貌得到了進一步的改善,和以前相比生產發展了;村容整潔了;村民的生活豐富了。
人情風俗
服飾:彝族支阿哲服飾與其他民族相比主要體現上衣,褲子公漢族,但女子喜緊身。青年女子上裝為面襟衣,手袖及前後肩鑲有紅、黃、綠、黑等色花紋圖案,腰系繡花圍腰,頭繞土布或黑布所做髻帕,並以銀泡、珠子條帶托於額前;老年婦女圖案色彩相較青年女子的簡單。男子多為高領土布對襟上衣,衣釘鈕扣13至15對,腰系寬條彩色褲帶,並佩戴牛耳朵刀。壯族支沙族男子衣著現已漢化,僅女子尚保存其民族特色,上著和尚領斜襟緊身衣,多為表、白、黑混合縫製而成,腰束繡花小方巾,腳穿玲瓏花鞋,下著青、黑臘染統裙,分有縐和無縐兩種,並喜佩銀手鐲,髮髻、耳環、項圈、項鍊等首飾。
宗教信仰:因佛教在江邊傳播時間長、流傳廣,建國前阿哲人大多信教,認為“萬物有靈”,大凡喪葬病災便請巫師驅鬼祛災。壯族支沙族視山嶽、樹木、河流等自然諸物為神丕加以崇拜。
婚嫁:壯族支沙族婚姻有自由戀愛和媒妁兩種,自由戀愛大多男女青年以對歌披露心聲,擇其對象,建立感情,但仍須雙方父母同意。媒妁即男方請媒人說親,兩間則約期行聘,雙方還禮後及會親請庚貼,即“訂婚”。但須八字相合方能確定下來,訂婚後,男須辦酒席敬請女方父母及親友,按媒人議定彩禮數目,送給女方及其父母。婚日由男方擇定,由媒人通報女方家,徵得同意後即可。婚前男方備辦婚日之事,發請貼,敬請親朋赴宴祝賀。婚日頭天殺豬,由媒人率接親者婁人,挑雞、肉、粑粑等物至女方家招待送親者。是日,男方接回女方時,須待天黑方進行村,拜過天地入洞房。婚日頭兩晚,雙方接送親者與新郎新娘共居於洞房內,分男女共枕兩床。婚後第三日,新婚夫婦返回女家,女家準備好冷水待新郎進門進,往其身上潑水,一至二日,新郎返回家,新娘則留住娘家。到農忙或節日時,新郎攜帶禮品到岳父家,接新娘回家。通常,女方婚後留在父母家,待女方懷孕或分娩後才到男方定居。(阿哲族的婚嫁與小倮份村基本相同,故不再述)
喪葬:與當地其它民族基本相似,凡老人死後,子女圍其哭過後,派人到各處親友叩頭報喪,家中人將死者屍體洗淨,穿上新衣戴上新帽入棺,停於堂屋正中,待親屬到齊後蓋棺釘釘,家人及親屬戴孝哭祭靈前,靖道師做道場超度亡魂。發喪之日,大兒子立於棺槨之前,用抬棺槨,即背“財頭”。八名抬重的人抬著棺槨由道師開道,鼓樂隊前行,死者親子披麻戴孝於靈牌前,棺木之後為其餘親戚送喪者。抬出村外送喪者繞棺後便返回家中,抬棺繼續前行直至事先由陰陽先生瞧好的墓地安葬。次日喪家挑雞、粑粑等供果於墳前奠祭,俗稱“復山”。在喪葬習俗中,做道場是喪禮中的重要內容,當前,這要視喪家的情況而言。
傳統節日以壯族的棒粑節最有特色。每年的農曆九月十三日,壯族人民大多喜好舂糯米粑來慶賀五穀豐收。
文化發展:該村有1所中心完小設在村委會所在地,校舍面積382平方米,在校學生138人,教師14名,全村國中以上文化程度1128人。擁有電視機460台,電話(含移動)300部。大多數村小組的文化活動在自家或村球場或空地上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