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市交通局

寧安市交通局

寧安市交通局,位於:黑龍江牡丹江市寧安市古塔東街56號,交通方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安市交通局
  • 外文名:Ning AN Transportation Bureau
  • 類型:交通局
  • 地區寧安市
  • 屬性: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
  • 郵編:157400
地理位置,行政權力,部門職能,局內人員,

地理位置

寧安市交通局

行政權力

寧安市交通局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鐵路交通。
寧 安 市 交 通 局
序號
處 罰 主 要 法 規
實施時間
行政處罰種類
備註

寧安市道路運輸管理站 處罰主體:獨立執法主體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
2004.7.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2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
2005.8.1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3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號)
2005.8.1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4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7號)
2005.8.1
行政處罰

5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9號)
2005.8.1
行政處罰

6
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2號,根據交通部令2001年第4號修正)
1998.4.1(2001.8.20修正)
行政處罰

7
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1997.3.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行政強制


寧安市公路養路段 處罰主體:交通局委託執法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8.1.1(1999.10.31第1次修正,2004.8.28第2次修正)
1、罰款
2、警告

9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2011.7.1
1、罰款
2、警告

10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2號)
2004.4.1
1、罰款
2、警告

11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
2003.4.1
1、罰款
2、警告

12
黑龍江省公路條例
1999.7.1
1、罰款
2、警告

13
黑龍江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
1995.10.31
1、罰款
2、警告


寧安市交通執法大隊 處罰主體:交通局委託執法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8.1.1(1999.10.31第1次修正,2004.8.28第2次修正)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國發[1987]92號)
1988.1.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16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2號)
2004.4.1
行政處罰

17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
2003.4.1
行政處罰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部令1988年第1號)
1988.8.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19
黑龍江省公路條例
1999.7.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行政強制

20
黑龍江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
1995.10.3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21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2011.7.1
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方針、政策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路交通綜合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的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調控。協調與鐵路、民航等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作。
(四)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道路客、貨、計程車運輸、水上運輸、汽車、機車維修、汽車配件和搬運裝卸、託運包裝及空車配貨等運輸服務業、以及出入國境汽車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對城鎮經營性客貨車停車站、場的行業管理。
(六)組織、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及其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養護;負責指導全市地方道路網路化建設以及公路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
(七)負責貫徹執行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進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交通行業學歷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八)負責政府間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交通系統的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九)負責全市公路交通的路政、運政工作。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局管幹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才教育、培訓、交流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局內人員

黨委書記,1名:負責交通黨委全面工作
局長1名:負責交通局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1名:負責黨群、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工會、統戰、安全、信訪、行政執法、老幹部等各項工作,分管道路運輸管理站、交通執法大隊;
副局長2名:負責國道建設,市委、市政府重點工程項目工作,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養路段;
黨委委員3名:在抓好戰備辦工作的同時,協助局長抓辦公室工作,負責承接市委監考局,抓好績效考評工作,協助梁書記抓信訪工作,分管金龍運輸公司、公交公司。
機構辦事處若干: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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