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

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由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整更名而來,2021年11月1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在銀川正式掛牌成立。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實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與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
  • 成立時間:2021年11月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按照黨中央關於礦山安全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整更名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2021年11月1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寧夏局在銀川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含地質勘探,下同)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負責轄區內礦山安全國家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地方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落實礦山安全準入、監管執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開展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採取現場處置措施,督促地方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
四、依法對轄區內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進行監管執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現場處理、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整改落實,並按照權責一致原則相應承擔監管責任。
五、參與編制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參與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重大以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完成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職能轉變。進一步落實“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制度,創新監管監察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地方強化監管執法,督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落實礦山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將省局實施的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核查、檢驗檢測機構認證、相關人員培訓等事項移交給地方政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科技裝備處
安全監察一處
安全監察二處
人事培訓處
財務處
紀檢室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銀北監察分局
銀南監察分局
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服務中心
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統計中心
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救援指揮中心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鄭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大樹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江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明福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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