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質量獎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質量獎,為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工作最高榮譽。主要授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管理和經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組織和個人。最高獎勵達100萬元人民幣。獲得此獎必須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突出的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在上年位於國內或全區領先地位,近3年未發生虧損;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於全區前列,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廣泛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和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才能獲得如此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質量獎
  • 活動範圍:寧夏回族自治區
簡介,評獎辦法,

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質量獎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設立質量工作最高榮譽,主要授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管理和經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組織和個人。此次申報對象為在全區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合法生產經營3年以上的組織以及在全區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的個人。獲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評獎辦法

申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必須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突出的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在上年位於國內或全區領先地位,近3年未發生虧損;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於全區前列,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廣泛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申報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貢獻獎的個人,必須要有較強的質量創新和改進意識,積極套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和經驗,對提高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重要貢獻。在全區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個人所在組織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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