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協稅護稅組織管理規定》在1991.05.0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協稅護稅組織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05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5月08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協稅護稅組織管理規定》在1991.05.0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協稅護稅組織管理規定》在1991.05.0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管工作,實行稅收綜合治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稅務...
協稅護稅組織指協助稅務部門做好徵收管理,保護國家稅收的組織。協稅護稅組織的具體形式很多,既可以現有的組織,如街道、里弄居委會、市場管理委員會、個體勞者協會等等,為協稅護稅組織,也可以挑選一些遵紀守法,辦事公道,熱情支持...
37 寧夏回族自治區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寧政發[1986]149號 (1986年11月11日發布)38 寧夏回族自治區臨時經營營業稅徵收規定 寧政發[1991]45號 (1991年4月29日發布)39 寧夏回族自治區協稅護稅組織管理規定 寧政發[1991]50...
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協稅護稅組織,為協稅護稅組織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稅務部門要對協稅護稅組織的工作內容、業務流程進行規範,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協作機制。二、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多方聯動的協稅護稅工作機制 各級協稅護稅...
(4)成立協稅組織;(5)建立代征制度;(6)開展部門協作;(7)發動社會舉報。在征管改革的過程中,要不斷鞏固和擴大經過長期努力建立起來的協稅護稅網路,堅持專業管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發展與城鄉民眾自治組織、基層...
(二)對各部門(單位)護稅協稅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導;(三)按本辦法規定組織獎勵和問責。第七條各級稅務部門的工作職責依照法定職能規定。第八條市、縣區財政部門護稅協稅的工作職責:(一)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落實會計...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成立協稅護稅領導小組。由鄉鎮主要領導負責組織實施,依照本辦法規定搞好轄區內協稅護稅工作。第五條 切實加強轄區內的協稅護稅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與上級機關和村級(社區居委會)基層組織的縱向管理以及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