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自治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21-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21-2025年)
- 發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治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
寧政發〔2022〕2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21-2025年)》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內容全文
全民健身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健康生活的基礎和保障,是體育強國和健康寧夏建設的重要內容。“十三五”時期,在自治區黨委、政府堅強領導下,體育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體育場地設施持續增多,人民民眾健身熱情日益高漲,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穩步提高,健康寧夏建設邁出新步伐。同時,全區體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體育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仍然存在。為深入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促進全民健身更高水平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健身和健康需要,依據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發〔2021〕11號),結合寧夏實際,制定本實施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加快體育強國和健康寧夏建設,努力建設黃河流域體育公共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全民健身綜合價值與多元功能,推動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同發展,不斷滿足民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體育需求,提升人民健康幸福指數,為全面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貢獻體育力量。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區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民民眾體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熱情持續提高,健身方式不斷豐富,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穩步增加,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較大增長。全區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占總人口比例達到38.5%以上,城鄉居民《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等級以上的人數比例達到91.5%以上。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提檔升級。全區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3.15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區(村)多功能運動場160個、健身步道500公里,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覆蓋率達到95%以上,農村行政村級體育場地設施提檔升級全覆蓋。健身設施供給更加多樣,設施維護和運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體育社會組織覆蓋城鄉。縣級“4+X”體育組織體系更加完善,並向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延伸。全民健身站點達到1800個以上。
全民健身指導和志願服務隊伍穩步擴大。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達到2.7萬人以上,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3.85人,社會體育指導員上崗率和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著力豐富全民健身賽事活動。
開展大眾體育健身活動。持續拓展全區運動會民眾賽事活動。推動全民健身“一地一品”向“一地多品”發展。做大六盤山登山節、全國大漠運動健身大賽、“百鄉千村”農民體育月、社區運動會、農民籃球爭霸賽等品牌活動。開展全民健身大拜年、新年登高、紀念毛澤東同志“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題詞、全民健身日、中國農民豐收節、民眾冬季運動推廣普及等主題活動。發展健身跑、騎行、登山、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桌球、羽毛球、網球、龍舟、廣場舞等運動項目,推動縣域“三大球”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廣播體操、工間操推廣普及。(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總工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舉辦特色全民健身活動。對接黃河流域區域協同發展國家戰略,聯動沿黃九省(區)舉辦“三大球”等全民健身賽事活動,舉辦腳踏車、馬拉松等黃河主題賽事活動。舉辦冰雪旅遊節、冰雪嘉年華、冰雪運動會等全民健身冰雪賽事活動,推動冰雪運動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辦好全區第十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實施居家健身促進計畫,推動全民健身進家庭。(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教育廳、民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拓展重點人群健身運動。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畫,推進青少年體育“健康包”工程,開展針對青少年近視、肥胖等問題的體育干預,加大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設施器材配套建設。利用社區、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建設配備多功能兒童運動場等場地設施。實施老年人、婦女、殘疾人等人群健康關愛計畫,增加適宜的健身設施供給,推廣契合老年人、婦女、殘疾人需要的體育健身休閒比賽活動,提高全民健身普及普惠水平。完善公共健身設施無障礙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體育局、團委、黨委老幹部局、婦聯、殘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著力提高全民健身服務水平。
加強科學健身指導服務。依託各類媒體平台,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倡導綠色環保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開設線上線下科學健身大講堂。發揮優秀運動員、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運動康復領域專業人員作用,開展民眾身邊的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活動。依託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站點,開展“三送五進”體育科技服務活動,提供健康諮詢和“運動處方”。落實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制度。制定和推廣面向大眾的體育運動水平等級標準及評定體系。(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廣電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加強健身服務隊伍建設。擴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規模,強化“三大球”、冰雪運動以及針對青少年人群等重點領域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專項培訓,提升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水平。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機制,建立積分激勵制度。弘揚全民健身志願服務精神,開展各種線上線下志願服務活動,打造豐富多樣、特色鮮明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項目。(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民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著力強化健身場地設施供給。
加強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十四五”時期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555號)要求,在城鄉實施體育“康樂角”建設工程和百萬移民致富提升行動重點村體育設施提檔升級工程,支持各地規劃建設或改建擴建一批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小型體育綜合體)、公共體育場標準田徑跑道和標準足球場地、多功能運動場、健身步道、健身廣場、社會足球場、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等貼近社區(村)、方便可達的場地設施,打造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加強公共冰雪場地設施建設,鼓勵社會機構建設冰雪運動綜合體。推動智慧型化健身設施建設和現有設施提檔升級。統籌規劃建設自治區“十四五”時期城鄉居民健康水平提升重點工程體育項目,推動全民健身設施均衡協調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推動綜合開發建設利用。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倉儲用房等既有建築及城市空置場所、地下空間、公園綠地、建築屋頂、權屬單位物業附屬空間等,在確保全全前提下建設體育設施。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多元價值體育綜合體。支持公共體育場館實施“改造功能、改革機制”工程,加強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益。鼓勵市、縣(區)根據需要推動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共建共享。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中國小校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教育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著力激發體育社會組織活力。
完善體育社會組織網路。加強民眾身邊的基層體育組織建設,完善縣(區)“4+X”體育組織體系,鼓勵體育總會向鄉(鎮、街道)延伸,加快各類體育社會組織下沉行政村(社區)、服務全民健身。加強全民健身服務陣地建設。發揮各級體育總會的樞紐作用,引導各級各類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人群體育協會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民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最佳化體育社會組織環境。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相關舉辦標準、辦賽指南與激勵政策。加大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力度,引導體育社會組織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開展各類線上線下體育培訓、全民健身賽事活動。深化全區體育社會組織評星定級工作,將運動項目推廣普及作為單項體育協會主要評價指標,完善考核體系與激勵機制,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制定市、縣(區)優秀健身站點獎勵政策。建立面向中小學生的體育領域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標準,強化日常管理與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財政廳、教育廳、民政廳、市場監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著力推動全民健身融合發展。
推動民眾體育與競技體育融合發展。瞄準全區競技體育項目設定,大力普及推廣田徑、游泳、腳踏車、“三大球”、攀岩、冰雪等運動項目,厚植競技體育民眾基礎。充分發揮體育競賽帶動作用,持續拓展全區運動會民眾比賽項目,從中發現和培養競技體育人才。藉助體育社會組織力量,通過聯合辦隊等方式,組建新項目運動隊,擴大競技項目運動梯隊。(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推動體育與教育融合發展。深化體教融合,完善學校體育教學模式,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加強青少年運動項目技能培訓,確保青少年掌握2項以上運動技能。舉辦全區青少年錦標賽、冬夏令營等賽事活動。鼓勵學校開展足球、籃球、排球、輪滑、冰雪等項目校園比賽活動。支持建設“三大球”等體育特色學校,組建學校“三大球”隊。鼓勵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體育局、民政廳、市場監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推動體育與衛生融合發展。加強現有三級國民體質監測網路體系建設管理,推動市、縣(區)國民體質監測站(室)全覆蓋基礎上向有條件鄉(鎮、街道)延伸,就近向民眾提供體質健康測定服務。全區公立三甲醫院普遍設立運動康複診室,提供運動康復服務。支持在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科學健身門診,提供運動處方、健身指導、運動風險評估等服務。開展科學健身知識和方法宣傳普及。培育和推廣體衛融合發展典型案例。(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衛生健康委、廣電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推動體育與旅遊融合發展。結合資源稟賦和重點產業,發展騎行、自駕、徒步、越野、登山等戶外運動項目。開展“一景區一項目、一節會一活動、一產業一賽事”體育旅遊品牌創建活動,打造體育旅遊精品景區、精品項目、精品賽事、精品線路、示範基地,培育特色體育旅遊產業。支持體育旅遊等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遊廳、發展改革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六)著力營造全民健身社會氛圍。
加強全民健身活動宣傳,開展科學健身知識、運動技能培訓,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揚中華體育精神,講好民眾健身故事。實施體育文化精品工程,鼓勵創作具有地方特色的體育文化作品。強化全民健身激勵,探索建立“運動銀行”“健康積分”等制度,向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體育運動水平等級標準達標人員頒發證書。鼓勵向民眾發放體育消費券。開展全民運動健身模範市、縣(區)創建。推動體育文化展示平台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廣電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全民健身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自治區、市、縣(區)全民健身領導小組或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機制。各市、縣(區)要切實履行公共體育服務主體責任,推動全民健身與本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重要規劃緊密銜接,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見效。自治區體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市、縣(區)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和督促指導。(責任單位:自治區全民健身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大全民健身資金投入。
落實自治區、市、縣(區)全民健身公共財政事權劃分和財政支出責任,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加大對公共體育服務重點任務、重點項目保障支持力度,並保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力度,完善政府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目錄、辦法等制度。加大對體育發展基礎薄弱市、縣(區)傾斜支持。鼓勵運用市場機制,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全民健身積極性、主動性。(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體育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全民健身隊伍建設。
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培養引進高層次體育人才實施辦法(試行)》,加大各類體育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支持區內高校加強體育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完善支持退役運動員、教練員、體育科技工作者、體育教師、醫務工作者等參與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指導民眾健身的教練員職稱評定工作。探索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評定製度。依託寧夏“三大球”訓練基地,建設全民健身人才培訓基地。(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體育局、教育廳、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加強各類健身設施維護管理和安全運行監管,推動全區公共體育場館急救設備配置全覆蓋,確保各類公共體育設施開放服務達到防疫、應急、疏散、產品質量和消防安全標準。堅持“三個必須”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承辦誰評估”原則,落實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安全防範、應急保障、疫情防控、組織實施、風險評估等制度,加強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特別是戶外運動安全管控。加強網路安全管理,保障全民健身相關信息系統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應急廳、市場監管廳、衛生健康委、公安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務。
利用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5G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智慧化供給,支持發展智慧型健身、雲賽事、虛擬運動等新興運動。有序推動自治區、市兩級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務平台和公共體育設施電子地圖,提供場地設施查詢預定、體育培訓報名、健身指導、體質測定等信息服務,逐步形成信息發布及時、服務獲取便捷、信息反饋高效、宣傳引導快速、民意表達順暢的全周期閉環式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務機制。加強全民健身資料庫建設與開發利用。(責任單位: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