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老幹部局

寧城縣老幹部局

寧城縣委老幹部工作機構初建於1983年10月。1983年10月至1984年5月縣委增設了老幹部科,1984年5月成立縣委老幹部局,正科級。1993年12月機構改革時撤消,行政職能移交縣委組織部,在部內設立老幹部管理辦公室。1996年9月恢復了老幹部局,由歸口縣委組織部改為歸縣委組織部管理,仍為正科級單位。2002年機構改革中保留。現老幹部局內設辦公室、活動辦公室、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老年大學。共有編制11人。其中行政編9人,事業編2人。事業單位1個,即老幹部活動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城縣老幹部局
  • 成立時間:1983年10月
  • 級別:正科級
  • 隸屬單位:寧城縣委組織部
  • 現任局長:韓青松
  • 地址:寧城縣政府綜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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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寧城縣委老幹部工作機構初建於1983年10月。1983年10月至1984年5月縣委增設了老幹部科,1984年5月成立縣委老幹部局,正科級。1993年12月機構改革時撤消,行政職能移交縣委組織部,在部內設立老幹部管理辦公室。1996年9月恢復了老幹部局,由歸口縣委組織部改為歸縣委組織部管理,仍為正科級單位。2002年機構改革中保留。現老幹部局內設辦公室、活動辦公室、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老年大學。共有編制11人。其中行政編9人,事業編2人。事業單位1個,即老幹部活動中心。
1986年~2010年12月,累計安置離休幹部645人。其中1986年離休幹部634人。至2010年,全縣離休幹部病故426人,健在209人。農村居住69人,城鎮居住140人。全縣共發放離休幹部回農村建房補助費19.5萬元,安家費10萬元;安排離休幹部城鎮住房110套,解決子女就業352人次。為離休幹部配偶和子女解決戶口(農轉非)423人。離休幹部中享受地級待遇4人,縣處級待遇57人;平均年齡82.5歲,分布於13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38個縣直單位。

待遇簡介

(一)政治待遇 :1986年~2010年,全縣各級、各單位共召開老幹部座談會50次,向老幹部通報工作52次,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老幹部1萬餘人次,平均每年組織老幹部外出參觀工農業生產項目53次,老幹部參加黨代會、人代會200多人次,在職領導聯繫老幹部300人次,為老幹部解決實際問題28件。享受縣級以上待遇的老幹部由老幹部局組織學習有關檔案,一般幹部由所在單位組織。從1992年1月起,離休幹部每人一報一刊,由所在單位負責訂閱核銷。
(二)生活待遇:寧城縣是革命老區,離休幹部的分布特點是人員多,居住分散。多年來,縣委老幹部局一直把老幹部兩個待遇落實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寧城縣建立和完善了離休幹部離休費、醫療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根據(2004)24號寧城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關於離休幹部幾項經費及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議定,落實了離休幹部新的特需經費由1986年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500元。公用經費由1986年廳級幹部每人每年550元增加到1000元;處級幹部每人每年400元增加到700元;一般幹部每人每年300元增加到600元。交通費標準廳級幹部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400元,處級幹部每人每月30元增加到200元;一般幹部每人每月7元增加到100元。1986年離休幹部離休費和醫療費除在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由縣財政統一解決外,在企業離休的離休幹部離休費和醫療費由原企業足額發放,都沒有發生拖欠。2005年末,根據內組通字(2005)46號檔案精神,全縣離休幹部的離休費除52名離休幹部由縣社會保險局支付外,其餘全部納入財政支付。醫療費已全部納入縣財政,由縣醫療保險局統一核銷。1986年以來,為老幹部實報實銷醫藥費7000多萬,其中2010年為老幹部報銷醫療費385萬。老幹部局衛生診所1986年以來共為老幹部出診2萬人次。縣委縣政府2010年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2000年12月31日仍然健在的離休幹部發放了住房補貼。經調查、核實、公示,確定我縣共有419名離休幹部符合發放住房補貼條件,共核實補貼面積為39152平方米,補貼金額為11,209,607元。截止到2010年末,離休幹部住房補貼已全部發放到離休幹部手中。

主要職能

縣委老幹部局是縣委主管全縣老幹部工作的部門,正科級。老幹部工作部門承擔全縣離休幹部和副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其基本任務和具體職責是:宣傳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委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協調全縣老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實;加強老幹部黨組織建設和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發揮老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組織老幹部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活動,負責做好他們的政治學習、檔案傳閱(傳達)、聽重要報告、參加有關會議和政治活動等具體組織工作;做好老幹部家訪、來信來訪、有病探視、春節慰問、處理喪葬等工作;管理、使用好老幹部經費;完成上級業務部門、縣委、縣政府、縣委組織部交辦的各項工作。

老幹部活動中心簡介

(一)人員編制 :寧城縣老幹部活動中心成立於1984年5月,2002年全縣機構改革後,老幹部活動中心核定行政、事業編制3人,其中行政編制1人。
(二)活動設施建設 :1989年縣委、縣政府投資125萬元,新建了老幹部活動中心;2009年投資210萬元,對老幹部活動中心擴建。建築總面積3310㎡,室外活動面積1816㎡,活動室可同時容納300人活動。內設一廳八室,有多功能廳、棋牌室、健身室、桌球室、桌球室、象棋室、醫療門診室、閱文室、會議室。中心現有老幹部各類文體組織六個。即:老幹部書畫協會、棋類協會、健身指導小組、門球協會、桌球協會、桌球協會。
(三)活動開展情況:縣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按照“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三自原則開展適合自己特點的活動,他們既是活動的組織者又是活動的承載者。1986年以來開展組織集體活動100多次。在活動中心基本做到天天有活動、月月有比賽。每逢重大節日,縣委主要領導都會來到中心與老幹部們促膝交流、問寒問暖。如今的老幹部活動中心已不僅僅是老幹部下棋打牌看熱鬧、打發時光的地方,同時也成為老幹部知識的再積累、技能的再鍛鍊,精神的再充實的陣地,從而進一步體現他們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自我價值。

寧城縣老幹部局業務工作責任制

為保證有關老幹部法律、法規貫徹實施,促使我局人員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老幹部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工作責任制。
股室設立
本局設立辦公室、活動辦、管理辦、黨委辦、4個職能股室和老年大學。
工作責任
1、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行政,要依法、按程式做好本職工作。
2、對領導交辦或用地戶申請辦理的各項業務要及時辦理、不拖拉、不推諉。
3、對工作必須嚴格、認真,嚴禁失職、瀆職或不作為行為。
4、凡是因工作失職、瀆職或不作為行為而造成工作失誤的,要按我局制定的《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關於執法過錯和工作失誤責任追究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寧城縣委老幹部局工作管理制度

縣委老幹部局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個工作人員要對工作區域安全負責。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財務、檔案、文印、信訪等要害部位要加強監管,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配齊安全設施,確保萬無一失。
二、工作區域內嚴禁焚燒任何物品,不準堆放雜物,以保證暢通。
三、工作區域裡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接拉電源線。因工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時,須經局長同意由專職電工進行安裝。
四、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工作區存放。
五、不準帶小孩上班。對帶小孩來活動的人員,局分管活動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勸阻和禁止。
六、其他單位或民間團體借用本局活動場地組織老年人活動,組織方要自行做好參加活動人員安全方面的工作,出現一切問題由組織方負責。
七、要加強機關值班工作,正常工作日的值班由辦公室確定專人承擔。法定假日期間的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分管領導帶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保證機關安全和聯絡暢通。
八、重大節假日前,局領導要對機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組織有關人員統一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
九、局辦公室要做好活動中心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局活動辦平時加強對活動人員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預防和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委老幹部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召開。
二、民主生活會由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民主生活會要按照縣委規定的主題和要求,或針對當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和方案。
四、民主生活會前班子成員要根據會議主題,認真學習相關的理論、檔案,廣泛徵求民眾意見,認真撰寫發言提綱,開展談心活動。
五、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和自我批評,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要圍繞議題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以治病救人的態度開展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相互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對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積極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屬於違反黨紀、政紀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查處。對於民眾普遍關心問題的整改措施,視情況用適當方式予以公布,以便接受監督。

縣委老幹部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的主要內容和任務是:學習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重要檔案、重要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和措施;研究並通過以老幹部局名義出台的檔案和工作規章制度;研究處理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事項,研究報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請示、報告等;討論決定其他需要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事項。
二、局長辦公會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時間、地點、議題由局長確定。
三、局長辦公會由局長主持。局長辦公會成員由局長、副局長組成。根據會議內容,有關人員可列席會議。辦公室或黨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四、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參會人員確定後,由辦公室負責通知。
五、根據局長要求,辦公室和相關負責人對會議確定的事項,要及時落實或督促落實。

縣委老幹部局學習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為機關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日,學習內容為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老幹部工作的相關檔案等。
二、除集中學習活動外,每個幹部都要堅持自學,自學時間每月不得少於15個學時。
三、辦公室要建立學習考勤制度。凡機關組織的集中學習活動,不能參加者要提前請假,缺課的要及時補課。
四、每個重要專題學習結束後,要對學習情況進行認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學習記錄、考勤記錄、學習筆記、心得體會等。檢查情況要及時在機關內部進行通報。
五、要把學習情況納入機關年度考核範圍,作為評選先進的一項重要依據。若學習超過三次以上遲到和缺席的,或者完不成規定學習任務的,不得評為先進。

縣委老幹部局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辦公室要自覺保持公共衛生,室內衛生要堅持每天打掃。
二、保持室內整潔,嚴禁隨意亂倒髒水、亂扔菸頭紙屑等廢棄物。保持地面清潔,物品乾淨。門窗玻璃要經常擦拭,保持光線明亮。
三、辦公桌椅、檔案櫃、電腦等辦公設備擺放整齊,桌面保持整潔乾淨,檔案櫃內物品放置整齊有序,牆面不準亂貼亂掛。
四、嚴禁在室內、樓道內大聲喧譁,嚴禁在樓道堆放、亂扔雜物,保持安靜整潔的辦公環境。
五、會議室嚴禁吸菸。會後,要及時進行清理打掃,保證會議室的整潔乾淨。
六、門衛負責管理的區域(大院、樓道、衛生間)要保持整潔。院內車輛按要求停放有序。
七、辦公室負責衛生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對衛生狀況較差的要限期整改。

縣委老幹部局考勤制度

一、每個幹部職工要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規定,切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堅守工作崗位。
二、每個幹部職工必須在上班10分鐘內到達工作崗位,30分鐘以內未到的,且未向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的,視為遲到;1小時內未到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考勤工作。考勤人員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每個工作日兩簽到。
四、凡因會、因公外出的,須告知辦公室,上班期間工作人員臨時有事外出的須向辦公室及分管領導請假。
五、辦公室要對上班在崗情況進行不定時檢查,凡早退、脫崗的要記入考勤登記。
六、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留存,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縣委老幹部局請銷假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不在崗工作者,必須請假。
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由股室負責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長批准;局領導請假除按縣委、組織部門規定要求履行報批程式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局長請假必須向副局長或者辦公室人員說明。
三、請假須以書面形式遞交至相關負責人,由相關負責人及時交由辦公室備案。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遞交書面請假條的,請假結束後需及時補上。
四、請假外出時,要保證聯絡暢通。
五、請假到期返回機關後,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特殊情況需延長假期的,必須辦理續假手續。
六、對法定的探親假、產假、婚假和休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凡未經批准擅自離崗三天以上者,在機關內部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其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

縣委老幹部局財務管理制度

一、機關財務實行局長負責制,凡未經局長簽字的支出手續一律不許報銷入賬。
二、財務人員要加強管理,規範程式,嚴格執行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認真把關,堵查漏洞。
三、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大宗物品由辦公室聯繫採購中心按程式採購。各辦公室所需用品在辦公室登記領取。
四、大型會議和機關集體活動,由辦公室負責承辦。
五、旅差費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差所借公款,公差結束後十天內報銷清賬,前賬不清,不得再借。
六、辦公室統一負責機關所有固定財產(包括各臨時機構購置的固定財產)的管理工作。各辦公室、活動室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各辦公室、活動室負責人具體負責保管維護。
七、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借出款項,一經發現從嚴追究。

縣委老幹部局文印製度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的打字、印刷和複印設備的管理維護任務和列印工作。列印、複印需經辦公室同志批准。
二、各辦、室和個人不得列印或複印與工作無關的文稿,也不準自行到印刷單位列印、複印材料,否則費用自理。
三、確需到印刷廠、列印部列印檔案、材料、書籍等,需經局長批准。
四、辦公室文印人員要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列印質量,嚴格控制列印、複印數量,嚴格控制材料損耗,不得擅自接受列印、複印任務。不得讓外人私自操作文印設備。
五、辦公室文印人員要熟悉各類檔案格式,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將列印材料隨意擺放或出示,更不得將材料內容向外人透露,及時銷毀有關不宜公開的廢稿紙張。
六、嚴禁複印標識絕密、機密的檔案、電報,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不準複印的檔案、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片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七、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要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情節輕微的,在局機關內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縣委老幹部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機關、財務、黨務印章分別由辦公室和黨辦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轉讓他人代管,特殊情況由他人代管時,必須經局長批准。
二、局機關印發各種檔案、函件、開具各種證明、信件、審批表、報告等以及所有需加蓋局機關印章的檔案、報表等均需經局長簽批後方可用印。
三、加蓋印章必須認真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註明用印時間、單位、內容、份數、經辦人、批准人等,並留存簽字底稿。
四、印章管理人要認真登記,每次用印都要有記錄。不得私自加印。

縣委老幹部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一、本局車輛為公務用車,由局長統一調度管理。
二、用車時必須填寫派車單,由局長審批後,按派車單用車。無派車單出車的,一律按公車私用處理(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後必須補辦派車單)。出車時駕駛員必須按派車單規定的時間、路線、地點行駛。無派車單的用車,駕駛員有權利拒絕。
三、嚴禁公車用於婚喪嫁娶、接送子女上學、旅遊等其它與公務無關的活動,嚴禁個人利用公車經商,嚴禁公車對內對外承包經營。幹部職工因疾病等特殊情況確需使用公車的,應由局長審批同意。
四、車輛不得外借,縣委縣政府統一調配協作使用的或其它單位用於公務特需借用協作的除外,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其附帶責任由用車單位承擔。
五、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車輛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不按指定地點存放,並由此給該車輛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或其他違規人負責賠償。
六、駕駛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和超速、超載、超限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七、駕駛員應做好車輛日常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和車況良好。車輛需要加油應向主管領導申報,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加油。
八、駕駛員每月憑派車單由主管領導審核後報銷燃油費、過橋費、高速費等相關費用。
九、車輛的維修保養施行定點維修。維修時必須到單位指定的修理部維修(除車輛外出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主管領導申報,經主管領導同意後維修。維修後駕駛員在維修清單上籤字,由單位財務人員統一結算。
十、公務用車人必須向局長申請用車,嚴禁私自叫駕駛員出車。用車途中,提醒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嚴禁代駕駛員駕駛車輛。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經局務會研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責任。

縣委老幹部局門衛制度

一、門衛人員要做到儀表整潔、言行文明,不酗酒、不脫崗,不準利用工作時間參與任何娛樂活動。
二、門衛人員對安全保衛負有責任,有權對出入單位的車輛、人員進行詢問、檢查,確保不讓任何與老幹部局工作無關人員進入院內,不允許院內及辦公樓內有小孩兒玩耍。
三、做到院內車輛有序停放。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及活動人員車輛,未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存放。
四、保持院內、樓道、衛生間清潔衛生,保持樓道內沒有雜物、塵土、菸頭、紙屑,保持衛生間洗手盆、樓道內衛生箱潔淨。
五、請假及吃飯時間的空檔,自行安排人員接替,並報辦公室。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門衛工作人員確保保質保量做好以上工作。如因長時間無故空崗,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即行做出嚴肅處理。

老年大學管理制度

一、老年大學隸屬於縣委老幹部局。辦學宗旨為“增長知識、豐富生活、陶冶情操、促進健康”;辦學目的為“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服務社會”;辦學形式為義務性教學。
二、老年大學工作人員和教師應本著“志願、奉獻、義務”服務的工作理念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三、老年大學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學校中心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學校年度、學期教育培訓計畫;制定、增補和修改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保存老年大學學員檔案及老年大學相關資料、文擋。
四、要經常對教育培訓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學校教育培訓的方法和規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並經常關心、解決教師在教學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凡以老年大學名義舉辦的校外、社會性活動必須經縣委老幹部局局務會審核批准,凡未經審批的活動,皆屬於組織者的個人行為,由此產生的責任和後果皆由組織者自行承擔負責。
六、老年大學的教室、排練室僅限於老年大學內部教學和縣委老幹部局組織的公務活動使用,未經縣委老幹部局局務會同意不得短期、長期租借其它單位、團體及個人使用。
七、老年大學各類物品報損,應向縣委老幹部局申報,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理;各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室的公產、公物和室內衛生。
八、老年大學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資金使用須由業務副校長提出申請,老年大學校長審批,資金使用程式必須嚴格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九、老年大學印章由老年大學業務副校長保管,僅限於老年大學教學使用,不得用於與教學無關的檔案、函件等事項。

老年大學簡介

簡介

寧城縣老年大學隸屬於縣委老幹部局,始建於2006年5月,經過多年的發展,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完善,共有學員316人,共設10個班級。其中書畫5個班(楷書、隸書、行書、國畫、水彩畫),文藝班5個(二胡、樂理、聲樂、排練節目、 綜合音樂)。
書畫5個班,先後共有200名老年人參加書法美術學習,多數人從不會寫毛筆字到會寫;由不會畫畫到會畫。目前共有18人達到高級繪畫水平,有三人成為全國書畫家協會會員。學員玄吉明毛體書法在全國毛體書法毛體書法大賽中獲得前5名,並特邀到毛主席家鄉參觀。
書畫班幾年來舉辦展覽22次,展示作品共2500餘幅。先後參加全市老幹部、老年大學書法美術大展賽4次,在2010年全市書法美術大賽中共有15人獲獎。其中一等獎1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4人,優秀獎8人。獲全市總成績三名。
文藝班,幾年來加緊學習排練,現已組成紅歌藝術團並舉辦專場演出。在重大節日期間,舉辦專場演出38場,在2012年9月份參加全市第四屆老年風采大賽中榮獲全市第四名。
老年大學文藝表演隊為縣敬老院和全縣離退休老幹部慰問演出多次,深受歡迎和好評。

寧城縣老年大學組織機構

校 長:韓青松(寧城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寧城縣委老幹部局局長)
常務副校長、教務處主任: 宋一榮(寧城縣委老幹部局黨辦主任)
教 務 處 副 主 任:張香蘭、劉鶴聲
校 務 委 員 會 委 員:謝守雲、郝志勇、舒澤金
高礫、李廣德、李靈輝
老年大學紅歌藝術團團長:劉鶴聲

地理位置

寧城縣老幹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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