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

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

根據赤峰市委、政府批准的《寧城縣機構改革方案》和縣委、縣政府印發的《寧城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規定。

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是寧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寧城縣商務局牌子。

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以及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施行日期,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落實發電企業年度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
(三)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和地方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和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
(四)研究提出全縣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和新興產業發展意見。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全縣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
(五)指導全縣工業綠色發展。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地方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政務數據與行業數據、社會數據融合,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
(九)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落實相關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的巨觀指導,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外國智力規劃和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市下達的科技計畫,編制並組織實施縣本級科技計畫。負責高新區、科技園區等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建設。
(十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十四)統籌推進全縣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組織擬訂全縣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全縣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七)貫徹落實關於科技合作、外國專家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八)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工作,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相關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組織開展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的推廣工作。
(十九)承擔科技統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科技合作及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提出全縣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的發展,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二十二)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三)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四)承擔全縣商貿物流管理行政職責,負責商貿物流管理和服務相關工作。
(二十五)貫徹實施國家對外貿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措施辦法。指導全縣外貿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管理。
(二十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根據許可權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七)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辦法,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八)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貫徹落實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九)負責本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就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全縣對外援助工作管理職責和國家對外無償援助項目。
(三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縣、人才強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區外智力工作。
(三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縣工信和科技局負責工業領域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全縣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化推進工作。
2.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縣工信和科技局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分工。縣工信和科技局(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邊雙邊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雙邊智慧財產權合作磋商機制等工作;負責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配合擬訂藥品流通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落實相關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4.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工信和科技局(商務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公文辦理、信息宣傳、會議組織、政務公開、文書檔案、財務管理、機要保密、制度建設、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系統內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工業規劃股。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縣工業經濟和信息產業的總體規劃。負責機關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重要綜合性檔案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審核工作。
(三)工業綜合股。
負責機關重要的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工作;對全縣工業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負責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工業投資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和地方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指導全縣工業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有關工業和信息化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工業企業污染控制,推進工業節水,協調新型工業化與河庫管理保護等相關問題。
(四)行業管理股。
承擔冶金、化工、建材裝備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產業政策和技術規範、標準,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和鹽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產業政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負責民爆行業生產、倉儲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倉儲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
(五)經濟運行和中小企業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規劃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年度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全縣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協調解決電力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縣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工作。
(六)信息化建設股。
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負責大數據行政管理工作。落實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縣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業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地方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和預警信息發布的通信保障。
(七)科技綜合股。
貫徹落實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畫,統籌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統計工作。承擔全縣科技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體制改革及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開展科技人才、科學普及、法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
組織擬訂科技促進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等相關領域的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相關領域平台載體規劃布局。
組織實施科技合作、外國專家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組織相關科技成果引進和示範推廣,組織實施各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相關工作。
(八)商務綜合股。
負責市場體系建設。落實促進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和標準化菜市場相關工作。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依職權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全縣商務舉報投訴服務體系建設與運行工作。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按職責分工對藥品流通進行管理。推動追溯體系建設。
負責市場運行調節和消費促進。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進行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成品油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商貿流通業管理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商貿服務業發展的相關發展規劃和標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和節能減排工作,培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支持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按許可權規定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監督管理。對老字號進行保護與促進。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星級飯店除外)等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星級飯店除外)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檢查大型商務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商貿物流管理和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各商貿物流項目推進、土地報批等工作。協調相關機構為各項目單位辦理立項、環評、水資源論證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項目規劃。依據縣總體規劃及項目規劃,負責各項目區內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公共商貿流通信息諮詢和服務平台。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布。負責企業投訴的調查、落實、處理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各項目區建成後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檢查物流產業、物流園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對外貿易、外國投資及國外經濟合作相關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貿易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外貿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參加各類貿易促進活動。貫徹落實國家利用外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相關規定和政策。依法管理外商投資。按規定許可權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
(九)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備案。負責普通工業項目及一般性技術改造工業項目備案。負責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登記。負責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初審。負責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初審。負責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於生產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建設審批和竣工驗收初審。負責第一類監控化學品及其生產技術、專用設備進出口審核以及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及其生產技術、專用設備進出口審批。負責第一類監控化學品生產許可初審。負責第一類監控化學品使用許可初審。負責其他許可權內的行政審批事項。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寧城縣工信和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寧城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寧城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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