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

《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是2020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
  • 外文名: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emission from laboratory
  • 標準編號:T/ACEF 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28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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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薛亦峰、聶磊、梁娜、施鳳甡、曹西子、許夏、崔鈺凡、吳克食、王建兵、王 亘、章斌。

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編單位: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參編單位:上海紡織節能環保中心、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北京國環匯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中鐵華鐵工程設計集團 有限公司軌道交通設計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機溶劑使用及操作規範、有機廢氣收集 及淨化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使用有機溶劑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

技術內容

標準規定了實驗室VOCs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機溶劑使用及操作規範、有機廢氣收集及淨化等要求。明確了實驗室要建立有機溶劑使用登記和管理制度,編制實驗操作規範,綜合考慮場地、使用類型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選擇有效的VOCs收集和淨化裝置,減少VOCs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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