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檢驗和邏輯證明是判明判斷(思想)真實性的兩種不同方法和途徑。實踐檢驗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判明一個判斷(思想)的真實性,即在實踐活動中去判明一個判斷與其所反映的客觀對象是否符合、一致。邏輯證明是藉助於一個(或一些)判斷(論據或前提),通過一定的推理形式(論證方式),以確定另一判斷(論題或結論)的真實性。邏輯證明和實踐檢驗雖然都具有判明判斷、思想真實性的功能,但只有實踐檢驗才具有作為真理標準的作用。馬克思說:“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並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6頁)真理是認識主體對客觀對象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要判明人的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活動中,把人們的認識與客觀對象緊密地聯繫起來,使兩者發生關係,進行比較和對照。只有當實踐取得了預見的結果時才能證明人們的主觀認識與它所反映的客觀對象的本性相符合,即其有真理性。邏輯證明作為正確思維、探求真理的必要條件,只是屬於認識範圍內的一種理論思維活動,它同客觀現實的聯繫只是間接的,因此,它不能最終解決認識是否具有客觀真理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