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性權利

實質性權利,是指持有人在對相關活動進行決策時有實際能力行使的可執行權利。見於《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第十一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質性權利
  • 外文名:substantive rights
  • 套用學科:會計學
  • 適用領域範圍:合併財務報表
實質性權利,是指持有人在對相關活動進行決策時有實際能力行使的可執行權利。
判斷一項權利是否為實質性權利,應當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權利持有人行使該項權利是否存在財務、價格、條款、機制、信息、運營、法律法規等方面的障礙;當權利由多方持有或者行權需要多方同意時,是否存在實際可行的機制使得這些權利持有人在其願意的情況下能夠一致行權;權利持有人能否從行權中獲利等。
某些情況下,其他方享有的實質性權利有可能會阻止投資方對被投資方的控制。這種實質性權利既包括提出議案以供決策的主動性權利,也包括對已提出議案作出決策的被動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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