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幹部增長計畫管理(1987年1月)

從1987年開始,我國對全國黨政機關、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增長實行計畫管理,以逐步調整幹部隊伍結構,有效地控制幹部隊伍的盲目膨脹,使幹部隊伍合理增長。實行幹部增長計畫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各單位接收國家統一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和因特殊需要從其他方面少量錄用或聘用的幹部,都必須納入幹部增長計畫,幹部的自然減員補充也要實行計畫管理。在計畫安排上,要保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新建擴建部門的需要,保證邊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對幹部的需要,嚴格控制黨政機關增加幹部。各部門、各單位所需幹部,應在編制定員之內首先從現有幹部中調劑解決,確實解決不了的再在增加幹部計畫指標內從國家統一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和軍隊轉業幹部中擇優補充,原則上不從社會招收。有些需要加強的部門,其基層單位如確需少量從社會上招收,應主要從社會函大、業大、職大、電大、夜大畢業生、自費走讀大學畢業生和職業高中畢業生中擇優錄用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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