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右翼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察哈爾右翼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察哈爾右翼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察哈爾右翼中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哈爾右翼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爾鎮鑲蘭大街衛生監督大樓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中旗
  • 所屬單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衛生健康政策,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制定地方衛生健康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政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旗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地方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保障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改革發展與對外交流合作,推進蒙醫藥中醫藥傳承創新和振興發展。
(十一)負責旗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老年健康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健康扶貧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風臉評估,做好與環境污染有關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十三)指導全旗醫療衛生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對外人才、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等醫療衛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組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負責對行業、職業健康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生態環保、維穩信訪等工作,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