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察右前旗林業局於1996年11月撤銷農牧業委員會後成立,設局長一名,副局長二名,下屬造林站、經濟林站、森林公安分局、林政辦公室和森防站,種苗站共六個二級單位,全局有在職人員96人,其中有各類技術人員53人,行政執法人員37人。行政管理人員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右前旗林業局
- 外文名:Chayouqian flag forestry bureau
- 成立時間:1996年11月
- 局長:張勇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機構職能職責,內設機構及負責人,辦事指南,服務承諾,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局長張勇:主持林業局的全盤工作,重點分管辦公室和森林公安分局。
副局長張彩軍:協助局長抓好林業生產和業務技術工作,負責全局的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分管的單位有業務股、退耕辦、造林站、種苗站。
副局長溫巴金:協助局長抓好森林防火,林政資源管理、禁牧以及黨務、紀檢、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工、青、婦等工作,分管的單位有林政辦、森防站、經濟林站。
主要領導簡歷:張勇,男,漢族,1964年9月4日出生,中共黨員,1982年9月—1985年7月在烏盟農牧學校學習;1985年8月—1987年4 月,在旗良種場任技術員;1987年5月—1996年11月,在旗巴音塔拉鄉任農牧林水綜合站站長、副鄉長;1996年11月—2001年8月在旗煤夭鄉任鄉長、鄉黨委書記;2001年9月—2002年8月在旗鄉鎮企業局任局長;2002年9月—2006年9月在旗三岔口鄉、黃茂營鄉任鄉長、鄉黨委書記;2006年9月—2007年2月任黨校校長;2007年3月至今任林業局局長。
機構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旗林業有關方針、政策、規定關監督實施;
2、擬定全旗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全旗林業的資金、監督全旗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3、組織、指導、實施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防沙治沙“三北”防護林建設等林業工程項目;組織開展以植樹種植種草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苗圃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4、組織、指導全旗林政工作和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旗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和統計;對森林限額採伐,林木憑證運輸,林地及林權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5、組織、指導全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
6、指導全旗森林公安工作,強化全旗森林公安防伍建設及管理;協調、指導、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的案件;
7、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旗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全旗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盟森林病蟲害防治和監測檢疫工作
8、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按有關規定負責全旗林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和申報;
9、組織指導全旗林業科技、教育工作和林業宣傳工作;指導全旗林業隊伍建設;
10、承擔旗委、政府和區、盟兩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及負責人
內設兩個機構:辦公室、業務股
辦公室負責人:張文義
業務股負責人:郝麗君
辦事指南
1、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辦理;林權證發放;林木採伐審批;林權林地糾紛受理由林政辦承接辦理;
2、植物病蟲害檢驗檢疫由森防站承接辦理;
3、種苗生產和種苗經營許可證發放由種苗站承接辦理;
4、禁牧中的違禁查處,護林防火,毀林毀草,盜伐濫伐林木案件的舉報查處由森林公安分局承接辦理。
服務承諾
1、征占用林地審批審核,由我局審批的一般3日內完成,需自治區審批的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種苗生產、種苗經營、林木採伐審批時限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
3、林木種苗及其產品檢疫一般不超過3個工作日;
4、對民眾投訴案件限期結案,對一般的毀林(草)案件,林(草)地糾紛案件,3日同結案,特殊的7至11個工作日內結案;
5、對來我旗投資林業生產的客商,無償提供技術上的幫助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