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該局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根據“以道汗服務樹形象、靠執法樹權威”的工作方針,努力轉變工作作風,改革監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在改善辦公條件、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推進監管職能到位、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
分局先後被省、市工商局授予“紅盾幫扶工作先進單位”企促嚷,“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和“崗位資格達標先進單位”榮譽稱號;連續兩年被評為寒亭區年度工作考核先進單位、“十佳文明行業”和“行風建設十佳部門”,是“市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機關”。
主要職責
濰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寒亭分局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負責本區區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依法組織管理全區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3、依法對全區各類區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迎請陵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
經濟違法行為。
5、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組朵凝腿織監督
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6、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調解契約糾紛;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8、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9、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多臭蒸說商標非法代理案件及其它商標違法案件,保護
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監督和指導商標代理、商標評估以及商標民間社團組織的工作。
10、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對所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區系統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區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和基建等工作;負責本區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12、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凳槳灑櫻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統計、信訪、宣傳、督辦、信息化、安全保衛、會議組織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政工科
負責本區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己采洪關、直屬單位和分局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事務;
承辦本區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組織推動基層體制改革和規範化管理;
負責本區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組織實施本市系統的表彰工作;
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相關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政工科承擔。
財務裝備科
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負責編制匯總和執行本市系統財務預算,匯總財務決算;
統一管理本市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基建、國有資產及
行政性收費和罰款票據;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裝備、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對本市系統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內部審計;
指導本市系統的財務、裝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法制科
負責本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
承辦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指導本市系統的法制工作。
市場契約科
負責登記註冊各類有形市場;
監督管理租賃櫃檯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指導本市系統的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推行契約示範文本,鑑證契約,
調解契約糾紛,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活動;指導本市系統的契約監管工作。
負責全市註冊商標和《印製商標單位證書》的驗證工作;
組織推薦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依法審批本市商標印製單位,監管商標印製行為;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案件;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指導和監督商標代理、商標評估機構以及商標民間社團組織內工作。
負責全市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管,依法審批廣告經營單位並核發廣告營業證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查廣告內容,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指揮、調度全市“3·15”投訴舉報網路的運行,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
企業註冊局
區工商分局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包括授權登記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辦理企業年檢;查處違反企業登記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指導本區系統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
公平交易局
區工商分局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
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指導本區系統公平交易執法辦案工作。
紀檢監察室
1.受理對全區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
2.受理對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不廉潔行為的舉報。
3.受理對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不能依法行政問題的舉報。
人事政工科
負責本區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分局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事務;
承辦本區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組織推動基層體制改革和規範化管理;
負責本區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組織實施本市系統的表彰工作;
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相關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政工科承擔。
財務裝備科
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負責編制匯總和執行本市系統財務預算,匯總財務決算;
統一管理本市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基建、國有資產及
行政性收費和罰款票據;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裝備、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對本市系統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內部審計;
指導本市系統的財務、裝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法制科
負責本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
承辦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指導本市系統的法制工作。
市場契約科
負責登記註冊各類有形市場;
監督管理租賃櫃檯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指導本市系統的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推行契約示範文本,鑑證契約,
調解契約糾紛,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活動;指導本市系統的契約監管工作。
負責全市註冊商標和《印製商標單位證書》的驗證工作;
組織推薦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依法審批本市商標印製單位,監管商標印製行為;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案件;管理轄區內特殊標誌;指導和監督商標代理、商標評估機構以及商標民間社團組織內工作。
負責全市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管,依法審批廣告經營單位並核發廣告營業證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查廣告內容,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指揮、調度全市“3·15”投訴舉報網路的運行,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
企業註冊局
區工商分局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包括授權登記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辦理企業年檢;查處違反企業登記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指導本區系統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
公平交易局
區工商分局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
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指導本區系統公平交易執法辦案工作。
紀檢監察室
1.受理對全區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
2.受理對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不廉潔行為的舉報。
3.受理對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不能依法行政問題的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