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省、佳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相關政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許可權內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
(四)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作。開展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全市改制國有企業遺屬和精簡下放人員生活補助費發放和管理工作。
(五)報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全市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鎮、村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與周邊縣(市)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認定和爭議工作;承擔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和監督婚煙登記、收養登
記。
(八)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疾葬改革。
(九)統等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ー)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護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擬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城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保進資源向薄弱鎮(街道辦)、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富錦市行政區劃圖
3.與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志願服務組織登記管理、志願服務信息化建設、違法志願服務行為調查處理;規範、指導志願服務活動、志願者註冊、志願服務記錄和證明等。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負責建立志願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志願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和經驗推廣,統籌組織重大志願服務活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査督辦、政務協調、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科技管理、隊伍建設、職稱評定和人事統計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及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調研活動。負責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負責民政政策法規及發展方向調查和研究,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監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財務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計畫的申報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積金。承擔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和局機關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
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市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全市範圍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對本市非法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督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政策。指導慈善組織及其活動和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社會救助股。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入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落實。會同市財政部門分配、管理社會救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市本級改制國有企業遺屬和精簡下放人員生活補助費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救助工作的宣傳。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及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養老服務與區劃地名股(社會事務與兒童福利股承擔者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和殘疾人社會福利工作。
負責全市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撒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鎮、村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鎮、村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認定和爭議工作;承擔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工作。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婚煙、葬、戎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務規範。負責建立骨灰堂、殯儀服務站的審批監管工作,負責殯葬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婚煙登記機關、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的有關工作。配合做好省、市內跨區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落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登記、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領導成員
市民政局班子成員6名,黨組成員5人,具體如下:
劉萬奎 黨組書記、局長(代管)
劉恆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格 黨組成員、社管局局長
胡法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
錢景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雨辰 工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