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司法局

富裕縣司法局是富裕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現任局長張立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裕縣司法局
  • 主要職責:13條
  • 內設機構:4個
  • 所在地:富裕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培訓、幹部教育工作;
(三)管理、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指導依法治縣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四)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基層司法所工作;管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
(五)指導全縣基層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組織、協調、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
(九)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十)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公證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律師、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十二)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面向社會專業鑑定組織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全局的政務工作,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政務信息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負責全系統黨建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信訪、人事、勞資、保密、綜合統計、檔案、史志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後勤管理和接待工作;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常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法宣股(依法治縣辦公室)
負責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縣委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縣依法治縣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及工作總結,起草、傳送依法治縣工作的各類檔案;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全縣依法治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推廣各類典型,表彰先進;開展依法治縣工作調查研究;收集、上報各鄉鎮、各部門工作信息;落實依法治縣工作目標考評制度,組織、協調對各鄉鎮、各部門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完成上級和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基層股
負責局機關及全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指導法律服務改革,負責對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整頓,以及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司法所開展“調防一體化”工作以及人民調解與民事訴訟銜接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機構的管理及隊伍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和法律援助的業務工作;負責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公證員和律師的年檢註冊工作;管理指導全縣企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系統法制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處罰、應訴工作。
(四)社區矯正股
組織、協調、開展全縣社區矯正工作;對矯正對象實施日常管理,負責實施對矯正對象的認罪、守法、勞動和學習等情況的具體考核工作;對矯正對象實施法制教育,增強其法制意識;協調有關部門對矯正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為其就業、生活提供指導、幫助;完成上級矯正領導機構、工作機關布置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派出機構(鄉鎮司法所10個):
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非監禁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解慶國 局 長 負責人秘股、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及日常工作。
劉玉喜 副局長 負責法宣股、基層股、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機構(10個司法所)工作。
梁玉紅 副局長、公證處副主任 負責公證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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