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縣林業局

富縣林業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有關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實施全縣的林業行政執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縣林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有關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實施全縣的林業行政執法。
(二)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級林業基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木的管理,指導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林業工作站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疫源疫病監測、經營利用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縣境的審批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建設規劃,指導濕地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六)承擔林木、林地等林權管理工作。執行中、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經營體制改革的意見,調處林權糾紛,推進林業改革,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及林權糾紛、林地承包糾紛的調處仲裁工作。
(七)承擔全縣乾果經濟林的發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八)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指導管理全縣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
(九)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經濟林、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上級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家、省、市和縣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十)研究提出林業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和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預審和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管理全縣林業基本建設。
(十一)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及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工作。和風景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縣生態公益林的管理。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縣林業專業人才培訓。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