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同學服務,幫助更多的企業家成長,協助超越極限集團成就偉業,讓中國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強國為己任,團結同學,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增進友誼,加強合作,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健康發展,為國家的進步和發展貢獻力量,回饋社會,奉獻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布斯商學院同學會
- 外文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Forboss Business School
- 目標:中國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強國為己任
- 經費來源 :入會費、樂捐款等
- 會員的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等
- 英文縮寫: AAFBS
富布斯商學院同學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本組織名稱:富布斯商學院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 )
英文名稱:“Alumni Association of Forboss Business School”
英文縮寫: AAFBS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上海 第2條:目標與宗旨 (一)以為同學服務,幫助更多的企業家成長,協助超越極限集團成就偉業,讓中國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強國為己任,團結同學,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增進友誼,加強合作,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健康發展,為國家的進步和發展貢獻力量,回饋社會,奉獻國家。 (二)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促進會員企業之間的交流、合作與發展;實現會員之間知識交流,信息共享,共同發展;通過相關活動,群策群力解決各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豐富理論及實踐經驗;積極組織學術交流講座,為會員提供學習、信息、企業經營諮詢與診斷等服務,推動會員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的健康發展,全面提高會員及其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和競爭能力。 建設具有凝聚力和歸屬感的同學之家。借鑑國際優秀社團的管理運作模式,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成立非營利性民間社團,打造世界一流優秀的企業家高端人脈平台和交流合作平台。 (三)同學會要有會旗,會歌,會標。各小組應有自己的組名和口號。 第3條:同學會任務 (一)創建交流平台。(1)通過建立《富布斯同學會手冊》,將同學會員有秩序有效率地聯繫起來,組織起來。(2)通過富布斯同學會的官方網站和論談及QQ群實現線上交流和互動。(3)通過定期開小組會、班會、同學會的形式進行專題交流、經驗交流、合作交流。(4)通過和其他社團組織的交流,擴大影響力。 (二)建立人脈平台。(1)通過同學會的交流平台,建立同學信任關係和同學人脈。(2)通過和超越極限的相互配合,建立協作關係,拓展頂尖人脈關係。(3)通過和其他優秀社團的交流,建立更廣泛的人脈關係。 (三)建立活動平台。(1)通過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建立深厚的同學感情。(2)通過專題交流活動,提高領域內的能力和職業水準。(3)通過和其他社團的交流活動,擴大同學會的影響力。(4)通過積極地參加公益活動,提高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心和愛心。 (四)建立合作平台。在相互信任和相互認同的基礎上,歡迎同學互幫互助,優勢互補,積極合作。建立強大的與人合作機制,資源共享,迅速成長。 (五)建立同學基金會。搞好優良項目的投資。(具體管理辦法另訂) 第4條:同學會經費來源 (一)入會費:富布斯同學入會時的會費收入; (二)樂捐款:熱心企業和個人捐助; (三)活動收入:各項活動的合法收入; (四)投資收入:基金會的合法收入。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5條:同學會組織機構在成立初期籌備階段,設會長1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同學會下設5個小組。每組設1名組長。當同學會會員達到一定規模(超過500人),同學會的組織機構將正式設立理事會。理事會設會長1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常務委員若干為決策機構,同時成立管理部門:外聯部、行政部、財務部共3部,各部設細分職責的部長1名;會員按區域,行業和班級分組,設片區區長、行業組長、和班級班長若干。籌備階段職責分工: (一)會長負責同學會的籌備,同學會章程、規則的制定,團結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各小組組長,積極建設同學會,團結同學,主持和召開同學會的決策工作和會議。 (二)秘書長負責建設同學會的活動平台和合作平台。負責同學會的日常運作實施,公關活動和對外事務的聯絡、洽談、關係管理等。會議活動合作交流等組織工作。 (三)副秘書長負責建立同學通信錄、網站、論壇等交流平台,發展會員,負責同學會的內外宣傳、網站管理、行政、文秘、檔案管理、會員接待、負責財務管理等工作。 第6條:同學會負責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超越極限核心團隊及同學理事會常委會的監督指導; (二)提出制定和修改本會的章程,提交全體會員大會討論並通過; (三)定期組織召開例會並制定本同學會的規章制度、活動計畫; (四)根據會長提議,推舉和聘請顧問; (五)決定各組長或片區負責人的任免; (六)會員的吸收、除名決策; (七)培養、推薦同學會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八)加強同學會內、外之間的交流,擴大同學會影響,樹立良好形象。 (九)組織會員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十)負責同學會網站及論談的設計與維護、推廣; (十一)承擔相應職能的日常運行管理; (十二)對同學會相關活動計畫、管理舉措具有建議權。 第7條: 同學會主要負責人產生辦法 (一)初創階段由超越極限集團發起人徵求廣大同學意見,經同學選舉臨時確定會長;同學會理事會每年進行一次換屆選舉,理事會會長最多可連任一屆。 (二)會長負責對秘書長和副秘書長提名,經同學會員70%舉手通過後確定; (三)同學會的組長或片區負責人,由各組選舉推薦,理事會任命確定; (四)同學會理事會的決議制度:同學會理事會會議由理事會會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秘書長召集和主持;秘書長也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會成員可以提議召開同學會理事會會議。同學會理事會會議應當有1/2以上的理事會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每名理事會成員有一票表決權。同學會理事會作出決議,須經全體理事會成員過半數通過。當反對票和贊同票相等時,理事會會長有權多投一票。召開同學會理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前十日通知全體理事會成員。同學會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會成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籤名。 第三章: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8條:申請同學會會員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 (二)有自願加入同學會的意願; (三)擁護同學會章程; (四)必須是富布斯商學院的學員。 第9條:會員的權利 (一)同學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同學會活動的優先權:會員的合法商業行為應得到同學會的支持; (三)獲得同學會服務的優先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講座、論壇、報告會、研討會、交流、諮詢、實踐調研活動; (四)對同學會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權。 第10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同學會章程;維護本會聲譽和權益; (二)執行同學會的決議,承擔同學會委託的工作; (三)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本會布置的任務,並積極完成; (四)熱心支持本會工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按時足額繳納會費。凡會員須繳納會費,會費通常於每一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同學活動日內繳納,新會員在入會時繳納。會員應履行繳納會費的義務,如不繳納會費又不申明理由的,即對其作自動退會處理,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11條:會員有下列行為的,給予取消會員資格並通報: (一)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的; (三)有對外中傷詆毀本同學會的行為或言論的; (四)其他有損同學會形象行為的。 (五)會員無故不參加同學會組織的活動達到3次以上,即視為自動退會。 第12條:為弘揚同學會的奉獻互助精神,本會鼓勵本會成員、社會友好團體、 商界人士自願贊助經費並予以感謝。 第13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同學會管理制度 第14條:同學會的各項活動,由秘書長負責計畫和實施,定期組織,並做及時記錄。網上公開分享。同學會的活動方式和活動範圍包含但不限於論壇、對話、沙龍、講座、體育活動、聚會、旅遊活動、酒會等;同學會的活動一個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每次活動時間間隔不長於三個月。 第15條:檔案制度:由副秘書長負責檔案管理,對同學會員的信息要及時記錄、整理和存檔; 第16條:會費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逐級呈報、審批的原則,嚴格控制使用範圍;財務負責人對各部門會費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每月年向理事會匯報一次會費使用情況,並在同學會網站上公布,做到透明、公開。同學會的會費由每一位同學根據本章程繳納。會費以貨幣方式交納,同學會將在同學會所在地銀行設立“專用帳戶”。任何人未經會長同意不得動用同學會專用帳戶內的資金。每一位同學會費交付的時間、次數和金額為:每一年一次,每次500元人民幣,以後根據需要進行調整,每次交納會費時間為每一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同學活動日內。同學會為擴大活動範圍和規模及同學會發展的需要,提高同學會管理水平,可以增加會費,但應符合以下條件: (1)經同學代表大會的特別決議; (2)70%以上表決權同學會代表通過; 會費證明是同學向同學會交費的憑證,也是同學代表享有同學會代表權益的依據,會費證明應採用書面方式,由同學會簽發。 第17條: 同學會網頁和同學會手冊:同學會委託同學製作同學會網頁,同學會通過網頁架起同學之間知識和信息溝通的橋樑,交流和發布信息,此網頁連結相關網頁上,所需費用在會費中開支。 第18條: 同學會名冊的製作和存放:同學會應製作並隨時更新詳細記載每一同學名字、2寸照片、任職機構、職務、電話、電子郵件住址等詳細情況的同學會名冊,同學會名冊一份應存放於同學會法定住所,每一位同學一份。同學會名冊的記載的事項發生變化的應及時更新。同學會名冊應製作電子檔案一份,方便在同學網頁上方便同學之間溝通。同學會的網頁可以設定必要的密碼方可打開。 第19條: 同學會成立監事會:監事會由三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理事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 三、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會成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會的日常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八、同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同學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九、在同學內部選舉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同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同學會換屆或更換日常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同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收繳的會費在銀行設立賬戶,選舉有資格的會員負責管理經費收支;嚴格執行國家財會規定,建立健全財會制度,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全體會員、監事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經費支出範圍: (一)辦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和同學會會刊簡報設計、印刷費等); (二)辦公場地租賃費、水電費; (三)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同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會務費(培訓會、會員大會、理事會費用); 第五章:附則 第20條:本會會址設初步設在超越集團總部。 第21條:本會終止活動,須經同學會70%的會員提出,並由全體會議通過。本同學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22條:本會章程的制訂和修改,須經全體會員代表大會70%以上通過後生效。 第23條:本章程由同學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