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屬於正局級國家機關, 主要負責富寧縣境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國家稅務局
- 成立於:1994年
- 屬性:正局級國家機關
-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設有機構:辦公室(6122009)、計畫徵收股(6121245)、人事教育股(6124487)、監察室(6126771)、稅收政策股(6122654)、信息中心(6122540)、徵收管理股(6122505)、稽查局(副科級)(6126772)、新華管理分局(副科級)(6126773)。辦稅服務廳(6122236)。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富寧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上級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局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局和富寧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