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密雲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京辦字[2009]36號)和《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密政發[2010]3號),設立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縣人力社保局,對外可使用密雲縣公務員局名稱開展工作),縣人力社保局是負責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設立:2010
  • 部門:縣政府
  • 局長:王宇
職責調整,機構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密雲縣人事局、原密雲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社保局。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統籌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職責,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服務體系,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
3.加強統籌本縣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7.加強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職責。

機構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定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北京市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撥付等工作;負責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程度的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管理;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五)統籌管理職業技術開發工作,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規劃指導和實施勞動者就業前的職業技術培訓、在職人員崗位培訓、企業富餘職工與社會失業人員的轉崗培訓;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術學校,負責職業技能等級鑑定和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審核企、事業單位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負責審核並認定職業技術培訓資格。
(六)負責統籌規劃本縣城鄉勞動力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組織建立健全縣內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勞動力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規則並監督其運行;落實勞動力流動、企業下崗職工及相關人員就業、再就業的優惠、幫扶政策。
(七)負責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負責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的綜合管理與服務;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
(八)負責本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按規定承擔縣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綜合管理縣政府的獎勵、表彰工作,審核本縣各系統及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項目。負責全縣科級以下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舉辦培訓班的審批、監督、檢查。
(九)負責指導本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組織、指導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縣引進人才和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本縣人才引進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縣聘請外國專家和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制定、審核及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的有關政策法規,綜合管理本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領導分工

局長王宇:
負責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刁連琪:
負責局黨委工作,分管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錢國柱:
負責公務員管理和人才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流動調配科)、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事考試中心;

黨委副書記王春山:
負責局黨務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事務辦公室,協調工會、婦聯、團委;
紀檢書記朱麗華:
負責局紀檢工作,分管內審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中心;

副局長董建軍:
負責就業工作,分管就業促進科、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職業能力建設科、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全誠勞務服務中心、職業技術學校;


副局長李建軍:
負責勞動關係工作,分管調解仲裁科、勞動監察科、勞動監察大隊、接訪中心、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

副局長魏玉清:
負責社保、醫保工作,分管醫療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副局長史瑞久:
負責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分管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副局長郭天霞:
負責事業單位管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密雲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管理辦公室、法制科;

工會主席林濤:
負責局工會工作,分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公室、社會養老保險科(工資保險科);

機構設定

行政科室:
(一)辦公室
(二)財務科
(三)人事科
(四)法制科
(五)公務員管理科(流動調配科)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七)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八)就業促進科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
(十)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辦公室)
(十一)社會養老保險科(工資保險科)
(十二 )幹部培訓科
(十三)調解仲裁科
(十四)內審科
(十五)密雲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管理辦公室
事業科室:
(一)北京市密雲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密雲縣勞動監察大隊
(三)密雲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四)密雲縣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五)北京市密雲縣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六)北京市密雲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七)密雲縣社會化服務管理辦公室
(八)密雲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九)密雲縣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
(十)密雲縣勞動保障局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
(十一)密雲縣人事考試中心
(十二)密雲縣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
(十三)密雲縣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公室
(十四)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訪中心
(十五)密雲縣職業技術學校
(十六)密雲縣再就業園區管理辦公室
(十七)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十八)北京市密雲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十九)北京市密雲人力資源市場
(二十)密雲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二十一)密雲縣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服務部
(二十二)密雲縣公共人才服務中心
(二十三)密雲縣人力資源諮詢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