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里歐萊特號案件

密里歐萊特號案件是英國有名的案件:密里歐萊特號失事,三人在一小船上漂泊,其中二人為延長生命而殺死另外一人,將其肉用作充飢。哈佛大學的法哲學教授弗拉對此案作了一些修改,編成了洞穴探險家案件:A、B、C三人在洞穴探險中,地基崩潰,入口堵塞,但能與外界進行通訊聯繫。聯繫結果表明,挖開洞穴需要20天,但三人所帶糧食只夠生活10天。於是A提出,三人進行抽籤決定輸贏,二位贏者殺死輸者以其肉維持生命。對應否付諸實施,他們徵求了救助人員的意見,但沒有得到答覆。其後通訊中斷,待第20天挖掘成功時,A由於抽籤失敗而被殺,B、C以其肉維持了生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密里歐萊特號案件
  • 外文名:Nicky oulette number in case
  • 國家:英國
  • 性質:破案
簡介,評價,

簡介

這個案件是英國有名的案件:密里歐萊特號失事,三人在一小船上漂泊,其中二人為延長生命而殺死另外一人,將其肉用作充飢。哈佛大學的法哲學教授弗拉對此案作了一些修改,編成了洞穴探險家案件:A、B、C三人在洞穴探險中,地基崩潰,入口堵塞,但能與外界進行通訊聯繫。聯繫結果表明,挖開洞穴需要20天,但三人所帶糧食只夠生活10天。於是A提出,三人進行抽籤決定輸贏,二位贏者殺死輸者以其肉維持生命。對應否付諸實施,他們徵求了救助人員的意見,但沒有得到答覆。其後通訊中斷,待第20天挖掘成功時,A由於抽籤失敗而被殺,B、C以其肉維持了生命。

評價

有部分學者認為,這種情況應當允許,因為生命是等價的,用犧牲等價的生命的方法保護等價的生命,應當沒有違法性。特別是在犧牲一人的生命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的情況下,應當允許。但反對者指出:“生命、身體是人格的基本要素,其本質是不能用任何尺度進行相互比較的,與此同時,社會生活是基於這樣的人格者的結合而成立的,尊重、保護人格是法秩序的基本要求,而且,在任何意義上都不允許將人格作為實現自己目的的手段,這是法的本質立場。”“因此,從法的見地來看,即使是在緊急狀態下,也不能允許侵害作為人格的基本要素的生命。”顯然這使問題處於二難境地:既然生命是等價的,那么,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允許犧牲一個人的生命以保護其他人的生命,否則,會導致更多的人喪失生命,不符合刑法保護合法權益的目的;但是,人的生命不應作為任何目的的手段,因此也不能作為維護其他人的生命的手段。得出肯定結論的人重視的是前者,即具體的妥當性;得出否定結論的人重視的是後者,即理論的完整性。至此,我們應選擇的答案似乎就比較清楚了:在密里歐萊特號失事案與洞穴探險家案中,我們沒有理由讓各自的三人均死亡,也沒有理由讓生存者承擔刑事責任,否則對他們太不公平:他們要么死亡、要么受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