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縣(唐朝汪遵詩作)

密縣(唐朝汪遵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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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縣這是一首詠古的七言絕句,作者以西漢時期名臣卓茂治蝗的歷史典故為題材,讚頌了卓茂破除迷信治理蝗災為民除害的明智信仰和高貴精神。同時也勉勵當今的官吏以卓茂為榜樣一心為民,治地有方。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密縣
  • 創作年代:唐
  • 作品出處:全唐詩
  • 文學體裁:格律
  • 作者:汪遵
內容,注釋,格律,作者,相關資料,審理“貪污受賄”案,丟馬還馬,蝗不入密,

內容

百里能將濟猛寬, 飛蝗不到邑人安①。
至今閭里逢災沴②, 猶祝當時卓長官③。

注釋

①飛蝗不到邑人安:指卓茂組織人民驅除蝗災的治郡功績。
災沴:此處特指蝗災,沴:音“立”,災害。
③卓長官:指西漢名臣卓茂,以破除迷信、治蝗除害著稱,是後世官吏景仰效仿的榜樣。

格律

仄仄平仄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平仄平平仄 平仄平平平仄平

作者

汪遵(約唐僖宗乾符年即公元877年前後在世),字不詳,宣州涇縣人。(唐詩紀事作宣城人。此從《唐才子傳》),生卒年均不詳,約前後在世。初為小吏。家貧,借人書,晝夜苦讀。工為絕詩。鹹通七年,(公元八六六年)擢進士第。遵詩有集《唐才子傳》傳世。
他的詩絕大部分是懷古詩,有的是對歷史上卓越人物的歌頌;有的是借歷史人物的遭遇來抒發自己懷才不遇的情緒;有的是歌頌歷史上的興亡故事來警告當時的統治者;有的直接反映當時的現實生活,這些詩都有一定的思想意義。
全唐詩》錄存其詩一卷(第602卷)。

相關資料

西漢河南密縣縣令,南陽人,卓茂是個博學多智的學者。他在密縣期間,大膽改革,重新修訂了許多法律條款,並且潔身自好,事跡感人,受到了密縣人的愛戴。相傳,他調入京城,離任密縣時,老百姓奔走相告,在他啟程那一天,聚在道路兩帝,泣不成聲,依依不捨。為了紀念他的功績,密縣人在大隗鎮修了卓茂祠,以後,在老城又修了第二個卓茂祠。
如今,密縣一帶還傳有許多關於他的故事。

審理“貪污受賄”案

卓茂因精通儒學而升任為給事黃門侍郎,之後又升遷密縣令。在任期間,敦厚忠謹,與人為善,以德育人,視民如子,反對用刑法,善於發現別人的優點,來說服人,從不大聲怒斥別人,官吏們都十分愛他,敢於向他報告實情,從不欺騙他。
一天,有人向一個亭長送了米肉等物後,來向卓茂告發,說亭長收受了他送去的米和肉。平時,卓茂知道這位亭長是位好官,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卓茂為弄清情況,非常重視,讓左右人退避,獨自問這位告狀的人:“你這次送禮是亭長主動索要呢,還是你主動向他送的?還是平時你們相處得很好,他給了你什麼恩惠,你才送呢?”這人回答說:“都不是,是我送給他的人情。”卓茂又問:“既然如此,你為什麼反過來又要告他呢?”那人說:“因為想求他以後對我好一點,才送東西與他。後來,我又聽說,官吏不準從老百姓那裡收受一點東西,所以才來告他。”卓茂耐心地解釋說:“你這樣講,就太不明白人情世故,太孤陋寡聞了,人之所以比禽獸高貴,就是因人人皆有一顆憐憫萬物的仁愛之心,知道人與人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愛戴。同一鄉的鄉紳士族、尋常百姓尚且互致饋贈,何況官與民呢?這正是人與人的情義呀!當然,當權者切不可以權勢凌人,向百姓強奪豪取。人生活在這廣宇的世界之中,或者群居一地,或者散居四方,靠什麼來使人與人和睦相處、相敬如賓呢?就是靠禮義仁愛呀!你狀告的那位亭長是位好官,年終時送他一些東西,這符合聖人的所提倡的禮呀!”那人又說:“既然如此,那么法律為什麼要加以禁止呢?”卓茂微微一笑說:“法律規範人的行為,禮義理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現在我用禮義來規勸你,你必然沒有什麼怨恨,但我如果依據法律懲治你,恐怕你就接受不了。當然,官吏犯了小的過失,要受什麼處罰,犯了大的罪過就要受到極刑。你回去後要仔細想一想。”最後,卓茂又告訴那位亭長,不可因小失大,不可因一點私得而壞了名聲。自此,百姓都聽從卓茂的教誨,而屬吏感懷知遇之恩,更加勤奮工作,上下齊心,把密縣治理得非常好。

丟馬還馬

起初,卓茂被徵召為丞相府,擔任府吏,侍奉丞相孔光,孔光稱他為人誠實、厚道。
相傳,有一次外出,有人忽然攔住他的馬車,指著卓茂馬說:“你騎的馬是我丟的馬。”卓茂十分詫異,問道:“你的馬什麼時候丟的?”那人說:“一個多月了。”卓茂想,這馬我已用了好幾年了,心裡知道對方肯定是認錯了。但他還是把馬從車上卸下來,送給對方,臨走時,回頭對那人說:“如果您發覺不是自己的馬,勞您的大駕,請到丞相府把馬還給我。”然後,自己拉著車子回了府。
之後,不久,失馬的人在別處找到了自己的馬,於是到丞相府,把馬還給了卓茂,並叩頭謝罪,卓茂也毫不怪罪。卓茂生性不好與人爭執,竟到了如此程度。

蝗不入密

卓茂初到密縣任縣令時,廢舊立新,更新吏治,但同行們都暗暗譏笑他,毗鄰各縣的人都嘲諷卓茂無能。為此,河南郡守也認為卓茂能力不濟,特為密縣增署了一個守令。
卓茂不懼流言和上司的不信任,仍然我行我素,幾年後,密縣迎風招展大大好轉,出現了道不拾遺、夜不閉戶的良好風氣。
漢平帝時,出現了蝗災,蝗蟲遮天蔽日,所到之處,草木一光。河南郡20多個縣都受到蝗蟲的嚴重侵害。卓茂事先了解到這一蝗災即將到來時,不信神,不信鬼,號召全縣人民利用各種辦法,大力滅蝗,這樣蝗蟲沒有給密縣造成災害。當時,他的上司發現各種蝗災如此嚴重,可唯獨密縣未受其害,十分詫異,就將這一情況上報河南郡太守,太守也不相信,就親自到密縣察看實情。到密縣後,郡太守果然見密縣未受蝗災,人民生活安定,秩序良好,方深以為信。他們認為蝗蟲是神蟲,所到之處無一人敢害,蝗蟲這所以沒給密縣造成災害,是卓茂的所作所為感動了上神,而不知是卓茂以民計為先,不計個人得失,不怕得罪鬼神,滅蝗抗災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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