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生自昌平至,述十一兄比來頗有不豫之色。叩其故,則以賢主人好音樂,延吳下歌板師,所進食單,恆倍主客之奉,思辭之歸。弟以為不足介意也。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寄譚十一兄左羽書
- 作者:朱彝尊
- 創作年代:清代
- 文學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昔者孔子以燔肉不至行(5),穆生以醴酒不設去(6),則以先至後不至,先設後不設。是為禮貌衰則去之,去之固宜矣。在《易》“同人”之象曰(7):“君子以類族辨物(8)。”蓋物各有族,在人類而辨之。君子惟自審其分處焉(9),斯無不自得矣。不觀夫昏者乎(10)?娶妻而納采(11),儷皮純帛可也(12);至於買妾,有費百金者;若欲落營妓之籍(13),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其直益高(14),禮固有以少為貴者。
且歌板師之教曲,在兄未適館以前(15),主人既置之別館(16),不與同席,每食但與兄偕,則能類族辨物矣。食單之豐,譬如以魚飼狸(17),以肉餵犬,於兄何損焉?孟子有言:“飲食之人,則人賤之(18)。”兄若引去(19),不知者將以兄為飲食之人,其可哉?
故特附書左右,惟垂聽焉(20)。
作品注釋
(1)昌平:州名,屬順天府,今北京所轄昌平縣。
(2)不豫:不快樂。
(3)歌板師:即樂師。歌板是定歌曲節拍的檀木板。
(4)食單:代指一伙食。
(5)燔(fán)肉:祭祀用的熟肉。古代天子或諸侯舉行祭祀後,通常把祭肉賜給有關的官員。《孟子·告子》載:孔子任魯國司寇,跟隨魯君去祭祀,結果沒有賜給孔子祭肉,孔子就離開了魯國。
(6)醴(lǐ)酒:甜酒。漢代楚元王劉交很尊敬穆生,穆生不喜歡喝酒,楚元王每次設宴,特地為穆生準備甜酒。到楚王戊即位後,開始還為穆生準備甜酒,後來就漸漸忘了。穆生認為醴酒不設,說明君王對自己已經厭倦了,於是離開了楚王。
(7)同人:《易經》的卦名,與人同和的意思。象:卦象。
(8)類族:事物因某種共同性而形成的類別。
(9)分(fèn):身分,名分。處:安排,安頓。
(10)昏:同“婚”。
(11)納采: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男家托媒向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後,男家備禮前去求婚。
(12)儷(lì)皮:成對的鹿皮,古代訂婚的禮物之一。儷,雙,對。純帛:一段絲織物。純,絲棉布帛一段稱純。
(13)營妓:古代軍中的官妓。落籍:從簿籍中除去姓名,指妓女嫁人。
(14)直:同“值”。
(15)適館:去教書。館,書塾。
(16)別館:其它的住所、居所。
(17)狸:貓。貓又稱狸奴。
(18)賤:輕賤,鄙視。
(19)引去:引退,退出。
(20)垂:敬詞,猶言“俯”。
作品賞析
譚十一,指譚左羽。譚左羽是一個自尊自愛的讀書人,在別人家裡做私塾先生,待遇卻比樂師還要低下,於是感到羞辱。朱彝尊不以文名,這篇規勸、寬慰友人的日常書信卻寫得別有風味,既詼諧,又關切,情理俱在,毫不刺傷朋友的自尊心,令譚左羽見到之後開顏忘憂。